小韓是一名旅行愛好者,同時很癡迷無人機拍攝,一直希望能用自己的鏡頭記錄澳大利亞壯美的風光。
這一天,小韓帶着他的攝影器材和無人機,終於來到了日思夜想、魂牽夢繞的凱恩斯。站在海邊,小韓拿出了自己的攝影利器——無人機,開始用“上帝視角”記錄這美麗的風景。隨着無人機呼嘯着騰空而起,在小韓的監控屏幕中,延綿的白沙灘、湛藍的海水、遠處隱隱約約的大堡礁緩緩映入眼簾,正當小韓準備按下攝錄鍵的時候,一輛閃爍着警燈的警車卻突然出現在了鏡頭中……
小韓“莫名其妙”地被帶回了警局,並被告知其因違反澳大利亞無人機飛行規定需要接受處罰。
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無人機這類高科技產品頻頻出現在中國遊客的行李之中。中國駐布裹斯班總領館提醒來澳中國公民,在使用無人機等飛行設備前,請務必了解澳大利亞相關法律法規,以免因觸犯澳相關法律而面臨嚴重處罰。
目前,在澳民用航空安全機構對於以休閑為目的的無人機飛行相關規定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有:
飛行器飛行限高為地上120米。
飛行器須遠離除操作員或是領航員之外的人員30米距離。
一名操作員只可同時操作一台飛行器。
飛行器只可在白天飛行,飛行時須時刻保持飛行器在操作員目視範圍之內,而非通過監視器觀察飛行狀態。
飛行器不可飛躍他人或是懸停在他人上方。此規定包括沙灘、公園、集會以及體育場館等。
飛行器不可飛躍或是靠近影響公共安全的地區或是正在髮生緊急事件的地區。
飛行器重量如超過100克,受控機場5.5千米的範圍均屬禁飛區。
飛行器飛行範圍不可對其他飛行器、他人人身及財物產生危害。
飛行器在記錄影像時須尊重他人隱私權,不可在未經他人允許的情況下拍攝或是記錄他人。
如想在政府所屬公園使用無人機,除須遵守澳民用航空安全機構的規定外,使用者還須遵守市政府相關規定,其中需要注意的有:
飛行器須使用電力驅動且重量不可超過2kg。
使用飛行器時間在週一至週六不可早於7:00AM,在週日及公眾假期不可早於8:00AM。
此外,由於國內無人機的飛行區域控制係統並未包含澳大利亞相關地理信息,如不清楚在澳所處位置是否屬於無人機禁飛區,我館建議下載由澳民用航空安全機構提供的“Can I Fly There?”應用程序進行查詢,並在確認所處位置適航後再放飛無人機。該應用程序下載地址為:
https://www.casa.gov.au/aircraft/standard-page/can-i-fly-there-drone-safety-app
有關無人機飛行的具體規定請參考以下網址:
澳民用航空安全機構網站:https://www.casa.gov.au/aircraft/landing-page/flying-drones-australia
澳民用航空安全機構專門的無人機操作員網站:https://droneflyer.com.au/
另外各州及市政府都有其使用無人機的相關規定,在這裹就不一一例舉,如布裹斯班市政府所屬公園使用無人機相關規定為以下鏈接:https://www.brisbane.qld.gov.au/facilities-recreation/parks-venues/parks/using-council-parks/flying-drones-council-pa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