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組人員限額
機組人員有資格享受以下免稅限額:
衣物、個人盥洗和妝扮用品,例如各種化妝品(不包括皮草服裝和濃縮香水)
機組人員帶回澳大利亞,而在離境時又會帶出去的物品
總購買價不超過450澳元的其它物品
每位18歲或以上機組人員可攜帶2.25升酒精飲料
每位18歲或以上機組人員可攜帶25克任何形式(香煙、散裝煙葉等)的煙草(相當於大約2 支香煙) ,外加一包已經打開包裝的香煙。
機組人員不能合並限額。
如果旅客的物品超出澳大利亞免稅限額,不僅會對超過限額的部分,也會對該品類(一般商品、酒類或煙草 )的所有物品征收關稅和稅收。
如果旅客的任何物品超出免稅限額,旅客必須對這些物品進行申報,並向澳大利亞邊境執法局職員提供購買 證明,用於計算需要支付的任何關稅和稅費。
如果旅客不申報物品超出限額可能會被罰款。
傢庭成員合並個人免稅額
如果傢庭成員乘坐同一航班/航船抵達,並一起通關(即在邊境接受物品檢查),則可以合並免稅限額。
例如:四口之傢(2 位成人 + 2 名兒童)可以攜帶以下物品入境:
4.5升酒精飲料(2×成年人2.25升酒精限額=4.5升)
50 支香煙(2×成年人25支香煙的煙草限額=50 支香煙)+ 2×打開包裝的香煙
價值 2,700 澳元的一般商品(包括禮品、紀念品、相機、電子設備、皮制品、首飾、手表、運動器材)(2×成年人的 900 澳元一般商品限額 + 2×18 歲以下旅客的 450 澳元一般商品限額)。
在共同所有權的情況下,也可以允許合並免稅限額。例如,如果一起旅行的兄妹一起購買了一件物品,並有憑證(例如,收據)證明該物品屬於兄妹共同所有,則這對兄妹可以合並他們的免稅限額。
申報退稅計劃後重返澳洲
如果妳此前離境時攜帶的物品已根據旅客退稅計劃(Tourist Refund Scheme)申請了消費稅(GST)退稅,而現在又攜帶該物品返回澳大利亞 ,並且物品價值超過旅客 900 澳元免稅限額,則必須在《入境旅客登記卡》第 3 條對這些物品進行申報。
超出旅客免稅限額的物品如果已獲得消費稅退稅,其再帶入澳大利亞時就必須重新支付該消費稅。
如果故意逃稅、不申報,可能會造成罰款、處罰,甚至簽證被取消。
如果妳需要交稅,可以使用現金、借記/貸記卡,或者電子轉賬。不過使用銀行卡交稅時,可能會產生附加費。
銀行卡和電子轉賬的付費方式,僅僅適用於澳大利亞境內的國際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