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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亞與警方打交道注意事項

 
[生活]     2017-10-23
警方的職責是維護社會秩序,包括制止財物損壞或阻止鬥毆。在澳大利亞,在與警方打交道時,有必要保持尊重和禮貌,但同時也要有理、有據、依法、合法地維護自身權益。本文由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官方髮布,依次介紹了澳洲警方問話、搜查、扣押、拘捕、收押、釋放、投訴共七個方面的信息,供中國公民了解澳大利亞警方權力和自身權益的基本情況參考。

警方的職責是維護社會秩序,包括制止財物損壞或阻止鬥毆。在澳大利亞,在與警方打交道時,有必要保持尊重和禮貌,但同時也要有理、有據、依法、合法地維護自身權益。

本文由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官方髮布,依次介紹了澳洲警方問話、搜查、扣押、拘捕、收押、釋放、投訴共七個方面的信息,供中國公民了解澳大利亞警方權力和自身權益的基本情況參考。


特別提醒:各州略有差異,個案也有所不同,具體可訪問各州警方官方網站,或聯係咨詢律師。


問話(Being Questioned)

一、警察可當街攔住妳進行問話。問話前,警察通常應主動說明原因並告知他的姓名、警官證號、警銜、所屬警察局等。問話並不意味着妳本人已經實施了違法犯罪。

二、如警察詢問妳的姓名和地址等基本問題,或要求出示帶照片證件,通常應予配合。如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姓名、地址,可能被處以罰款,或延長妳被拘押(如已在押)的時間,或對保釋產生影響。

叁、妳有權對問話保持沉默,但在某些時候,妳必須如實回答警察的問話,否則就可能違法。如果不能確定是否可回答問話,應聯係咨詢律師。是否接受問話均不影響警方對妳可能的指控。

四、如妳自行決定或在咨詢律師後同意接受問話,請注意:妳與警方的對話可能被錄音,而且不可能撤回;保持冷靜,正確理解並回答問題。與警察的對話可能成為拘捕或起訴妳的證據。

五、在接受問話後,警方可能要求妳在問話記錄上簽字。請注意,在簽字前仔細閱讀,不要在有錯誤或妳不同意的文件上簽字。妳有權要求一份問話記錄復印件或備份錄音。 

六、如果妳不會英文,可要求警方提供翻譯人員,包括現場翻譯和對問話記錄進行翻譯。如果妳未成年,警方對妳的問話應在妳的父母或監護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七、警察也可能主動要求妳到警察局接受問話,但這種要求並沒有強制力。只有在被正式拘捕時,妳才會被強制帶往警察局。是否前往接受問話,建議聯係咨詢律師,但律師並不能代表妳出面接受問話。


搜查(Being Searched)

一、如持有搜查令或獲得妳的同意,警方可對個人、財物、住宅、車輛進行搜查。在某些情況下,即便沒有搜查令或妳的同意,警察也可以進行搜查。妳可以詢問原因,但需予以配合,並可尋求律師建議。

二、負責搜查的警察應該告知本人姓名、警銜、搜查原因等。搜查也並不意味着妳已經實施違法犯罪。拒絕配合或妨礙警察執行搜查任務可能被控違法,被處以罰款或監禁。

叁、如果警察有合理理由懷疑妳可能攜帶了以下物品,即便妳沒有被拘捕,警方也可搜查:偷盜或非法獲得的物品;違禁藥品(毒品);可能被用於犯罪作案的工具;刀具、武器等危險物品。

四、警察如懷疑有以下情況也可對妳的車輛進行搜查:車輛可能被用於嚴重犯罪;車輛藏有偷盜或非法獲得物品;車輛藏有違禁藥品(毒品);藏有犯罪作案工具;車輛停在學校等公共場所附近可能威脅公共安全;車上有警方要拘捕的嫌疑人等。

五、如果在公共場所被緝毒犬嗅到可能持有毒品,警察可能對妳進行搜查。如果警察因傢庭暴力的指控而進入住宅,他們有權搜查並帶走武器、刀械。

六、在進行人身搜查時,警察可能從上到下是輕拍妳的着裝,要求妳脫掉外套和鞋子,檢查妳的衣服和物品,使用電子探測設備等。除非情況特殊事情緊急,脫衣檢查通常應在警察局,由同性別的警察進行搜查。進行脫衣檢查時應保護妳的隱私。

七、警方可能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可能出現的大規模公共騷亂:封鎖區域、設置路障、檢查證件、髮布提示、搜查人員或車輛、扣留車輛或手機、宣布禁酒區、禁止販賣酒類、驅散人群等。警察可對目標地區的人員、物品、車輛進行搜查,即便他們沒有任何過錯。


扣押(Being Seized)

一、在搜查過程中,警察依法可以封存或扣押與案件有關的財物,或在拘捕人員時收走其隨身財物。

二、警察扣押財物的原因主要有:保證安全需要(如被拘捕人員隨身物品);依法沒收(如犯罪工具或犯罪所得);取證需要(如與案件相關證物);屬非法持有物品(如毒品、武器)等。

叁、警察扣押財物通常應出具收據。在警方沒有及時出具收據時,可自行或委托律師及時向警方索取收據。

四、警察有權對扣押物品進行檢查。

五、在案件調查結束後,如警方或法庭沒有決定沒收或充公,妳有權直接或通過律師向有關警察局申請取回在法律上屬於妳的財物。

六、沒收物品、非法持有物品(如毒品、違禁武器或犯罪所得)通常不再歸還本人。被盜財物則可由失主認領。

七、領走警察扣押財物時,如有必要,財物所有人需出示所有權憑證或身份證件。

八、對逾期未取物品、警方依法沒收不退物品、被盜又無法找到失主的物品,或違法所得物品,警方可依法銷毀或通過拍賣公司拍賣充公。

九、如索回物品遇到困難,可尋求律師幫助。


拘捕(Being Arrested)

一、警察實施拘捕的目的主要有:制止違法行為;查證妳的身份;確保出席法庭審判;保全或防止僞造證據;制止滋擾證人;保護他人人身或財物安全;防止逃跑;控制人員以便問話等。

二、拘捕警察應告訴妳:妳被拘捕了、被拘捕的原因、他的姓名和警銜等。如果警察沒有提供這些信息,也不要爭辯,妳還可在事後對警察進行投訴。妳也可主動詢問並確認“我被拘捕了嗎?”、“我為什麼被拘捕?” 。

叁、警察實施拘捕可能會出示拘捕令,但不是所有的拘捕都需要出示拘捕令。即便妳是無辜的,警察也可能因為他們認為合理的原因懷疑妳實施了犯罪而進行拘捕。建議配合,妳在法庭上還有機會為自己辯護。

四、抗拒警方對妳或他人的拘捕是違法的。警方可能會使用手铐等合理武力對妳進行拘捕。試圖逃跑可能被作為妳自己已經意識到犯罪的證據。暴力反抗拘捕,可能以襲警罪被起訴。

五、如果妳不是澳大利亞公民,應該立即告知警方。警方應允許妳和大使館或總領事館進行聯係。

被拘捕後,警察可當場或在警察局對妳進行搜身檢查。


收押(Being Held in Custody)

一、被拘捕後,通常會被送到警察局、看守所或拘押中心收押。在收押期間,警方會繼續對妳進行問話或收集證據,如對妳本人和財物進行搜查;搜走隨身財物(出具收據);留取掌紋、指紋、筆迹、腳印、DNA樣本,拍照或量身高等。

二、在被拘押期間,妳有權聯係或會見律師,尋求幫助。看守所一般不允許會見客人。如果看守所同意,傢人可送去換洗衣物。如被轉移到拘押中心,在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會見客人。不可吸煙。服藥需經專門授權的醫務人員批準。

叁、警察只能對妳的拘押只能控制在法定時間內。如在昆州只有8小時,不過可以依法延長一定時間。如果超過了最長時間而警方仍然沒有髮現指控妳的證據,則應釋放。

四、妳通常可以要求與妳的傢人和朋友通話聯係。但在以下情況時,警方可能會拒絕妳與親友通話的要求:罪案其他當事人可能在逃;可能會導致證據丟失或被篡改;可能陷其他人於危險境地等。

五、如警方要求妳排隊,讓證人指認犯罪嫌疑人,妳有權表示拒絕,但警方仍可能讓證人通過照片進行辨認。

六、如果妳不是澳大利亞公民,妳有權聯係大使館或總領事館。


釋放(Being Released)

被拘押並不表示一定會被起訴,警方在拘押後應決定是否直接釋放,保釋釋放或繼續對妳實施拘押。

一、當場釋放。在某些情況下(如在遊行示威現場),警方可能對妳當場實施拘捕,以轉移到離現場更遠的地方,詢問個人信息,然後當場釋放。釋放可能是警方不能認定妳真地實施了犯罪,也可能只是為了清理現場。

警方也可能會聯係檢察官,需要時間決定是否對妳進行起訴。遇到此情況,應向警方提供妳的郵寄地址,以便他們事後決定起訴時向妳髮送傳票,法院也可能通知妳出庭日期。提供錯誤地址可能收不到有關通知,法院可能在妳缺席的情況下進行宣判。

二、警方保釋。大多數情況下,妳有權利申請並從警方獲得保釋。獲得保釋有時無需抵押錢款,而只需做出相應承諾,如承諾到警察局報到;將出席法庭審判;交出妳的護照;變更住址將通知警方等等。

叁、法庭保釋。如果警方拒絕保釋,則會將妳移送法庭。妳可以向法庭申請保釋。如獲法庭同意,在簽署保釋承諾書後,妳即可離開。涉及大量販毒、使用武器嚴重犯罪通常不會被允許保釋。如被法庭拒絕保釋,妳還將被拘押一段時間,直至下次開庭。

四、違反保釋承諾或條件,將沒收保釋金(如有),並被再次收押,且通常不可再次申請保釋。


投訴(Complaining) 

法律允許警察在執法的時候適當使用武力或其他必要措施。如果妳認為警察使用武力不當(如毀壞了財物或對妳造成了傷害),或有其他濫用權力的情況,應盡量記錄下警察的身份、事情的經過,拍攝損壞財物的照片,進行體檢,並取得現場證人的聯係方式。 

妳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事後進行起訴,或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投訴。投訴時,請注意提供有關警察的姓名、警銜、警號、所屬警察局名稱、以及具體事髮時間、地點、經過等。如有目擊證人,可聯係其獲得證詞,或邀其一同前往作證。  

一、直接到當地警察局要求會見值班官員或負責人。  

二、聯係聯邦申訴專員辦公室(Ombudsman’s office) :1800 451 524。  

叁、18歲以下未成年人可聯係青年法律幫助熱線(Legal Aid Youth Hotline):1800 10 18 10。  

四、各州警方網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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