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聯邦議會已正式通過了針對海外購房者的空置稅(Vacant Residential Property Tax)政策。空置稅全稱是空置住宅稅,2018年1月1日起就已經在澳洲開始實行。維州是全澳最早開始施行空置稅政策的州,對一年中空閑6個月以上的房屋,按照其價值征收1%的空置稅,其目的在於減少墨爾本近郊及中環地區 (Inner and middle suburbs) 的空置房比率。
但很多人對空置稅的內容其實並不明白。今天,我們用您能看明白的方式,用法規為您解析其中的重要內容。
怎麼定義外國買傢?
根據澳大利亞外國人投資監管委員會(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簡寫為FIRB)目前的定義為,除了以下幾類人之外的,都叫“外國買傢“:
如果我目前持有投資移民臨時簽證,且已經在申請了永居簽證,正在等待該永居簽證的結果,那我算不算是外國買傢?
根據FIRB目前的定義,您算作是外國買傢。
什麼樣的物業涉及繳納空置稅?
物業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外國買傢購買的民用住宅或土地;
在2017年5月9日晚7:30(澳洲東部標準時間)之後獲得的;
住宅在一年內空置時間超過6個月(累積時間)。
如何定義“空置年”?
雖然澳洲的財政年度是從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但空置稅法規中的“住宅在一年內空置時間超過6個月”中的“一年”,是從外國人獲得權力、能佔用該住宅的第一天,起算開始的一年。
如果直接買的是現房(比如,投資移民188類的簽證申請人入境後,可以買一套現房,作為自住房)、新房或者樓花,就按成交日(SettlementDate)開始計算。
如果買的是民用住宅土地,就按房子蓋好之後,拿到入住許可證(OccupationCertificate)的日期開始算。
所以說,每個外國人都會有自己獨特的空置年。
為什麼我們在文章一開始提到5月9日即將來臨?因為假設您的房產是在2017年5月9日晚7:30之後,比如說5月10日成交的,那麼您的“空置年”很快就到期了! 20180104102201250.png
什麼情況下,不被界定為“空置住宅”
購買房產的外國買傢自己、或者買傢的親戚,真實地入住到該房產;
該房產被真實租用,且租約超過30天;
該房產真實處於可出租的狀態。比如,公開投放出租廣告,且持續超過30天。
如何繳納“空置稅”
澳洲稅務局ATO主管此稅。外國買傢被要求在空置年結束後的30天內,主動遞交單獨的納稅申報,具體稅務數字,ATO會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外國買傢需要在收到ATO核定確認後,髮送繳付通知的21天內完稅。
如果沒有按時繳納“空置稅”
罰金將是PenaltyUnit的250倍,也就是另外要繳納多達A$52,500澳幣的罰金。
此法規的出台,其實是為了避免空置房的增多,使得流通在房屋出租市場的房屋數量減少這種現象。確實有的外國買傢在購買了澳洲房子後,房子並不在使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