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SBS報道,移民局日前宣布,從2017年11月18日起,配偶移民、父母移民、臨時工作(國際關係類)簽證的遞交方式將有所變化。這叁類簽證的申請人不可再通過澳洲各地的移民部門辦公室,當面遞交紙質申請。
配偶移民、父母移民、臨時工作(國際關係類)簽證的遞交方式將變化。(SBS圖片)
配偶、父母移民簽證
對於配偶移民簽證(820、801、309、100和300類別)以及臨時工作(國際關係類)簽證(403類別),所有申請必須通過移民局網站(https://online.immi.gov.au/lusc/login)遞交;
父母移民簽證(804、884、864、173、143和103)必須通過普通郵寄(post)或快遞(courier)方式遞交申請。所有父母移民簽證申請均須寄往珀斯;
普通郵寄地址:Parent Visa Centre,Locked Bag 7,Northbridge WA 6865;
快遞地址:Parent Visa Centre,Wellington Central,Ground Floor,836 Wellington Street,West Perth WA 6005。
所有父母移民簽證申請均須寄往珀斯。(網絡圖片)
臨時簽證
自2017年11月18日及以後,大部分臨時簽證申請人及持有人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8303條款:在澳洲期間,禁止參與任何破壞性活動,或任何對澳洲社會或組織存在暴力性威脅的活動;
8304條款:申請者必須在所有澳洲的官方證件中使用一致的名字。若有更名,須盡快告知,並且盡全力通知到位;
8564條款:在澳洲期間,不得參與過任何犯罪活動;
這些條款適用於絕大多數臨時簽證,如學生簽證、畢業生臨時簽證、臨時配偶簽證、訪客簽證等。
具體信息請查閱網站:http://www.border.gov.au/Visasupport/Pages/Visa-subclasses-subject-to-conditions-8303-8564-and-830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