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境外收養子女永久簽證 Adoption visa(102Visa)
針對人群
適用於18週歲以下,已被澳大利亞公民,澳大利亞永久居民或有資格擔保的新西蘭公民領養或收養人正在辦理領養手續的海外申請人。
持有此簽證後的待遇
在澳洲永久居住,也可以工作和學習
享有澳洲醫療健康保險
申請成為澳洲公民
為親屬申請永久居民做擔保
申請費用
18週歲以下:基本申請費用$2370+其他申請費用$595= $2965
18週歲以上:基本申請費用$2370+其他申請費用$1185= $3555
申請條件
未滿18週歲(如果申請人遞交申請時小於18,簽髮時超過18,申請無效)
單身(未婚、沒有同居伴侶也沒有訂婚)
身體健康
無犯罪記錄
注:只能境外申請,可在澳洲境外任意一傢移民辦事處提交申請
擔保人要求和義務
擔保人要求
前提條件
是孩子的養父母或收養人正在辦理領養手續
大於18週歲
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有資格擔保的新西蘭公民
無犯罪記錄
注:被擔保的申請人18歲以下,且擔保者或其配偶由於傷害孩子而被定罪或者支付過罰金,則此擔保不予批準
在境內收養
收養人所在州的州政府收養機構STAA(Australian State or Territory Adoption Authority)需與孩子所在國傢一起參與收養程序
雙方國傢已簽署《海牙公約》(Hague Adoption Convention)
和澳洲已簽署雙邊協議
境外收養
遞交申請前,父母必須在境外居住了1年以上
養父母不是為了收養孩子而定居國外的
收養時遵守孩子所在國傢法律程序
收養要給予養父母全部的監護權(即斷絕和親生父母的關係)
在簽署了《海牙公約》的兩個國傢(除澳大利亞之外)的安排下收養的。
私下收養
澳洲州政府收養機構不支持私下收養行為,包括收養親屬的孩子的行為,因此在他們申請簽證時,收養機構不為他們提供幫助
私下收養時養父母沒有得到全部監護權的,不予批準此類簽證申請
即使在養子女所在國傢符合收養的法律規定,但是不滿足簽證申請的規定,也不會給簽髮簽證。
擔保人義務
負責孩子在澳洲的生活費用
提供孩子前兩年的住宿和資金支持
幫助孩子在澳洲定居
支持孩子學習所要求的英語課程
材料清單
47CH表格 12-子女移民澳大利亞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名,如申請人未滿16歲,由一方傢長、親屬或監護人簽名)
40CH表格 15-子女移民澳大利亞擔保表(由擔保人簽名)
個人材料-擔保人
擔保人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作為有資格擔保的新西蘭公民的身份證明,包括出生證明復印件,澳洲護照復印件或者能證明是澳洲永久居民的護照復印件,對於新西蘭公民,提供證明在澳洲長期居住證明並且與澳洲有聯係的證明
收入證明或者近兩年繳稅證明
擔保人雇主證明信,證明擔保人工作時間及年薪,如果擔保人是自雇可以讓其會計為其出具證明
如果擔保人年滿16歲後在澳大利亞累計居住達到或超過12個月,須提供澳大利亞警署證明
如果擔保人年滿16歲後,在過去的10年中,在任何澳大利亞以外的國傢累計 居住達到或超過12個月,必須提供所有這些國傢的無犯罪證明
個人材料-申請人
出生醫學證明公證,如果不能提供此份文件,可以提供如下材料中至少一種
護照原件及首頁復印件
2張近期護照照片
戶口本
如果過去更改過名字,須提供更名公證
一份經公證的領養子女曾為棄嬰的證明
如果申請人已被安排領養,並且此領養獲得澳洲/領地政府領養機構的支持,須提供一份該機構支持領養的文件
領養文件的認證件,領養文件必須寫明申請人已被合法、完全且長久地領養,並且證明相關機構已同意該領養子女移民澳洲
如果申請人是被居住在海外的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新西蘭公民領養,但該領養沒有獲得澳洲/領地政府領養機構的支持,需提供書面聲明解釋領養申請人的傢長居住海外的原因以及支持這些聲明的證明材料(例如:工作證明)
更多信息請訪問官方鏈接: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visas/getting-a-visa/visa-listing/adoption-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