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號移民局開始執行的關於PIC 4020簽證申請材料造假的新規定(詳見:澳大利亞移民法條例髮布“重大”修改,附PIC4020權威解讀),只要在此前的申請裹面遞交虛假的信息或者材料的話,將面臨十年無法申請絕大部分澳洲簽證的規定。就在昨天(2017/12/04)這個相關的移民立法改革在參議院綠黨議員的動議下,以31票對29票否決掉了。
這意味着關於PIC 4020將會仍然執行舊的規定,如果面臨Natural of Justice解釋信的申請者,選擇撤掉簽證申請的話,將仍然不受到4020簽證條款的限制。
移民局在最近多個立法改革中一意孤行,極大擴權,包括此前的入籍改革,在議會面臨諸多挑戰。希望以後的改革能更多的考量多方的利益權衡,而不僅僅是個人或者各別部門的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