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拼盡全力,勞心勞力還耗費無數金錢只是為了能夠拿到一個澳洲PR的身份。
但是拿到了澳洲PR就真的一勞永逸了嗎?今天科普君就要給大傢做一下分析:PR說白了也是簽證的一種,存在有效期,期限5年,在這期間可以任意往返澳洲,除非攜帶違禁品入境或者被判刑入獄超過12個月以上,否則PR永居的身份是可以一直保留的。
但是5年之後,事情就不同了。
拿到PR的5年以後,人們一般有這樣幾種選擇:
已經加入了澳洲國籍,不存在簽證這個問題;
沒有入籍,但是也沒有離境,但是這裹必須強調一下,持有PR5年以上,沒有入籍只要不出境,那麼依舊正常擁有澳洲永居身份,可以合法的在這裹居住並享受福利;
準備出境的話需要申請新的簽證;
沒有新的簽證,出了國......簽證到期之前,沒能返澳......那麼PR只能作廢。
可能有人好奇了,那為什麼叫永居簽證呢?
PR的根本性質是一個可以無限續簽的簽證,持有PR滿5年以後,需要重新辦理的簽證是澳洲居民返回簽證(Resident Return Visa)
申請RRV簽證的人需要滿足下面任何一種身份:
是澳洲的永居居民(不在澳洲長期居住的時間不算太久)
過去是澳洲的永居居民,沒有被取消過簽證(離開澳洲很多年)
過去是澳洲的公民
根據現有政策,RRV分為5年、1年和3個月叁種——
1、5年(Subclass 155)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的之前5年中,在澳洲境內住滿2年,就可以得到一張長達5年的RRV。
或者申請人未住滿2年,但是可以證明自己具有商業、文化、雇傭或個人上的聯係並且是對澳大利亞有利的。
再或者,申請人是RRV持有者或者符合申請條件的人的傢庭成員。
2、1年 (Subclass 157)
如果達不到居住2年的條件,但能給出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Reasons)來解釋為什麼沒能住滿2年的時間,那麼移民局可能會考慮給申請人簽髮一張有效期1年的RRV。
3、3個月(Subclass 157)
如果申請人無法給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或者理由被移民局認為不夠充分,那麼移民局可能考慮給予申請人3個月的RRV。
獲得這叁種簽證中的任意一種都意味着,妳將可以返回澳洲,按照PR的待遇享受澳大利亞的所有福利。
簽證到期後,只要不離開澳大利亞,妳都可以一直合法的在這裹生活。
上面在對於達不到“五年內住滿兩年”的人,提到需要對此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
它的關鍵就在於,申請人能夠向澳洲移民局證明自己離開澳洲是“情非得已”。且申請人身在海外的這段時間裹,這個理由一直存在。
例如,重要核心傢庭成員生了重病,申請人作為親屬必須到海外照料。
總而言之呢~如果妳沒有入籍的打算又想繼續保住澳洲的身份又希望可以自由進出澳洲,那麼一定要記得在簽證即將到期之前遞交新的RRV申請。
最後還有兩個需要注意的問題:
如果人在海外申請,那麼在新的RRV簽證下簽之前,都暫時不能入境;
如果前一個PR簽證已經過期,申請人是持旅遊簽證或其他短期簽證來澳洲,並且在澳洲境內遞交了RRV申請,那麼就需要注意現有簽證的過期時間。如果RRV還未下簽,一定要在現有簽證過期之前申請過橋簽證,否則就成了非法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