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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簽證健康條款有歧視?“又不花澳洲的錢 為啥不讓來留學?”

 
[留學教育]     2018-03-01
國際教育是澳洲經濟的支柱之一,澳洲政府也曾反復表態歡迎真實的留學生來這裹讀書深造。但是,如果留學生本人不幸患有某種殘疾或者有其他健康問題,或者隨行的傢庭成員有此類狀況,那麼簽證申請很有可能被拒絕。莫道克大學的一位教授指出,這樣的政策不合情理,而且帶有歧視性質。

國際教育是澳洲經濟的支柱之一,澳洲政府也曾反復表態歡迎真實的留學生來這裹讀書深造。但是,如果留學生本人不幸患有某種殘疾或者有其他健康問題,或者隨行的傢庭成員有此類狀況,那麼簽證申請很有可能被拒絕。

莫道克大學的一位教授指出,這樣的政策不合情理,而且帶有歧視性質。

他說,移民法規中對健康方面的嚴格規定是為了避免有些人可能會對公眾健康造成威脅,或者給社會公共服務帶來額外的經濟負擔。

假如申請人攜帶有埃博菈病毒或者患有嚴重的肺結核之類的疾病,那麼簽證申請被拒的話,大傢還可以理解。可是要說到經濟負擔的話,理由就站不住腳了。

我們知道,學生簽證持有人都必須遵守一定的條款要求,比如留學生本人及隨行的所有傢庭成員都必須持有私人健康保險,必須有足夠的資金支持留學期間的所有開銷,18歲以下的學齡兒童還必須讀書等。

如果不遵守這些條款,簽證就有可能被取消。

根據簽證中的健康條款,簽證持有人給社會帶來的額外經濟負擔一般不能超過4萬澳元。在某些情況下,如果申請人給澳洲帶來的經濟和社會利益會大大超出可能引起的經濟成本,那麼在簽證申請中也許會豁免掉健康方面的要求。

但是對於學生簽證申請人來說,通常都不能豁免。

作為臨時居民,留學生不能享受Medicare服務,也沒有藥品補貼以及聯邦或州政府提供的殘疾支持。

如果在整個學生簽證有效期內,申請人因為自身健康造成的醫療成本預計會超過4萬澳元,即使是自己負擔全部費用,他們的簽證申請通常也都會被拒。

生產力委員會在2016年的移民攝入報告中曾指出,留學生不大可能會給澳洲政府帶來大的經濟負擔,因為他們根本就不能享受免費或者補助醫療服務,都是自己承擔費用。

所以有人把留學生群體稱作澳洲的“直接淨收益”。從這個角度來講,比起其他的留學生,那些在藥品、言語治療、理療、特殊教育等方面有需求的留學生和傢人,反而給澳洲帶來了更多的收益。

因此,以“可能會給澳洲社會帶來經濟負擔”為由拒絕學生簽證申請是沒有道理的。內政部長完全有權力修改相關的移民法條,只需要引入新的legislative instrument 即可,而不用經過議會批準。

實際上,早在2011年的移民法修正案序言中就曾提到“因為殘疾而拒絕臨居簽證申請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

可惜直到現在,學生簽證申請中依然還未做出相應改變。

希望每一位留學生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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