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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獲得澳洲PR後,華人向境外彙款將不受每年$5萬限制?!

 
[移民新聞]     2019-02-18
對於生活在世界各地的華人們來說,最困難的事情是什麼?文化差異難克服,語言障礙難跨越,飲食作息難適應…每個人可能都面臨着不同的困難,但下面這個困難一定是每個人都曾遇到的,那就是:向境外轉移資產!妳說生活在海外,光是生活必須的開銷就是一大筆錢;更不要說要買房買車了。

對於生活在世界各地的華人們來說,最困難的事情是什麼?

文化差異難克服,語言障礙難跨越,飲食作息難適應…

每個人可能都面臨着不同的困難,但下面這個困難一定是每個人都曾遇到的,那就是:向境外轉移資產!

妳說生活在海外,光是生活必須的開銷就是一大筆錢;更不要說要買房買車了。

對於原本根基在國內的移民朋友來說,如何把國內的資產轉移到海外成為了一個“世紀難題”…


1.女富豪的“悲劇”外彙經歷

中國“移民大軍”中的一員,盧女士也面臨着同樣的難題:怎麼才能把國內的錢彙出來呢?

我們知道,根據外彙局的規定,個人外彙額度是每年5萬美元。

5萬美元的限額對於身傢千萬的盧女士來說,實在是太小了,一筆一筆地彙,可能要用上一輩子還不止。

重磅!獲得澳洲PR後,華人向境外彙款將不受每年萬限制?!

先來說說盧女士的情況吧。

重磅!獲得澳洲PR後,華人向境外彙款將不受每年萬限制?!

前些年,傢庭優渥的盧女士舉傢移民到了新加坡,獲得了新加坡的PR(永久居民);移民海外,各類開銷都很大,一開始準備的錢也花的差不多了。

於是,盧女士就開始想辦法把國內的錢彙出來,好在新加坡使用。

錢是不缺,設想也很美好,然而現實卻是殘酷的。

外彙局嚴格的外彙政策,讓盧女士十分煩惱:有錢卻不能花的痛苦,妳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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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女士最初的時候也想過辦法,她找到自己開戶的銀行,想把3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023萬)轉賬到她在新加坡的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私人財富戶口上。

重磅!獲得澳洲PR後,華人向境外彙款將不受每年萬限制?!

但是銀行櫃員告訴她:金額太大,這事兒,我們真的做不了。

無奈之下,盧女士決定“劍走偏鋒”!

經人介紹,她認識了一位林先生,號稱是瑞士私人銀行EFG的職員,有“門路”可以幫盧女士把錢弄出來。

果不其然,第一次的“交易”非常順利,林某通過印度尼西亞彙款公司PT Niaga Lestari的服務,成功協助盧女士把第一筆300萬美元轉到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銀行。

盧女士喜出望外,對林某更是信賴有加。

有一就有二,有錢的盧女士沒過多久又聯係了林某,讓他再“幫一次忙”,金額還是300萬美元。

但是這一次卻不像上次那麼順利了,林某說上次的辦法走不通了,得另找法子,讓她先把錢分散彙到四個林某提供的銀行戶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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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女士不疑有他,立刻給這四個她根本不認識的人彙去了共計422萬新元(約合人民幣2106萬)。

然而坐等款項到賬的盧女士,卻一直沒有等到這筆錢…

到這時,盧女士才知道自己上當了,2100萬人民幣就這樣不翼而飛了!

即便如今盧女士把林某和幾個涉事人員告上了法庭,理虧在先的盧女士也尚未能追回自己這筆丟失的巨款。

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2.華人外彙,其實沒那麼難

盧女士面臨的困境想必也在困擾着許多華人,但其實,盧女士完全沒必要冒着這麼大的風險走“灰色途徑”,不僅可能被騙,還可能面臨法律的制裁。

外彙局對非法境外彙款查的有多嚴,想必不用多加贅述了,那麼海外華人到底如何合法外彙呢?

在盧女士事件被曝光後,一位在中國大陸開設有分行的新加坡銀行業務經理表示:其實盧女士根本不必走非法途徑,因為她根本不受“個人每年5萬美元跨境彙款”的限制,可以一次性轉出大額的美元資產!

當然了,這並不是無條件的。

首先,妳得獲得海外的永居權,比如盧女士已經獲得了新加坡的PR,如果在澳洲,就需要獲得澳洲PR,才可以走這條合法途徑向境外彙款。

其次,既然是合法的,那一定要提供各種資料,經過嚴格審批,所以其申請過程和審批程序也會相對復雜一些。

但如果讓妳在“繁瑣卻合法”和“快捷但違法”這兩者當中選一個,我想所有人都會選擇前者。

這位銀行經理所說並不是信口開河,而是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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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外彙局)


根據外彙局髮布的《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彙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表示:

移民財產轉移是有合法途徑的!

《暫行辦法》所指的所指個人財產對外轉移行為包括兩類:

  • 一類是繼承財產轉移,

  • 還有一類就是移民財產轉移。

移民財產轉移:即從中國內地移居外國,或者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自然人,將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購彙和彙出境外的行為。

對生活在澳洲的朋友們來說,如果妳已經獲得了澳洲PR,那麼恭喜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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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已經獲得了申請移民財產轉移的資格!

再也不必為了如何彙款出境煩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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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問題來了:已經持有澳洲PR,我該如何申請呢?去哪裹申請?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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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移的財產必須合法:申請人申請對外轉移的財產應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且不得與他人有權益的爭議。

(2)前往原戶籍所在地:申請人辦理移民轉移需向移民原戶籍所在地外彙管理分局、外彙管理部(以下簡稱所在地外彙局)申請;申請人所在地國傢外彙管理局中心支局也可以代為接受申請材料。

(3)不得在境內提取現鈔:外彙指定銀行辦理售彙後,應直接將外彙彙往移民或繼承人居住國或地區申請人本人的賬戶,不得在境內提取外幣現鈔。

(4)提供材料必須真實:申請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以同一財產重復提出申請等手段非法套取外彙或者騙購外彙對外轉移財產的,外彙局按照《外彙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還需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

在申請移民轉移之前,妳得想清楚妳到底要彙多少錢出去,要是反悔了想多彙一點,外彙局可是不會再理妳的。

因為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移民轉移必須一次性申請擬轉移出境的全部財產金額,分步彙出。

而且每次彙多少也有規定:

首次可彙出金額不得超過全部申請轉移財產的一半;自首次彙出滿一年後,可彙出不超過剩餘財產的一半;自首次彙出滿兩年後,可彙出全部剩餘財產。全部申請轉移財產在等值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經批準後可一次性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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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要求甚多,但是外彙局也有人性化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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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澳洲的朋友來舉例,如果妳已經在澳洲獲得了永居權,但是在看了《澳洲微報》之後才知道可以這樣轉移資產,是不是需要趕緊買機票回原戶籍所在地申請呢?

答案是:可以不用!

外彙局規定了,移民財產轉移可以本人辦理,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所以身在澳洲的朋友完全可以找傢人或者值得信賴的朋友代辦,不用千裹迢迢跑回去啦~

當然了,無論是誰去辦理,

都需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移民轉移的原因;財產收入來源和財產變現的詳細說明等。

(二)由申請人本人簽名的《移民財產對外轉移申請人情況表》。

(叁)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的《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外彙業務申請表》。

(四)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 移居外國的,應當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中國戶籍注銷證明和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或認證的申請人在國外定居證明。

  • 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應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內地戶籍注銷證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居民身份證以及回鄉證或者特區護照。

(五)申請人財產權利證明文件。如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房地產買賣契約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以及其他證明文件。

(六)申請轉移財產所在地或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收證明或完稅憑證。

(七)外彙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附:

(1)申請人辦理第二次(包括第二次)以後資金彙出的,需提交所在地外彙局向申請人出具的批準復函、申請人前一次辦理彙出時所在地外彙局核髮的《資本項目外彙業務核準件》(以下簡稱“核準件”),向原批準地外彙局申請購彙、彙出核準。

(2)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協議、相關財產權利證明,未經公證的,應當進行公證。只要準備好這些材料,保證財產的合法和材料的真實性,合法彙款到澳再也不是困難!

最後,這世上並不是所有事情都要走捷徑,正道也許有些曲折,但是結局一定是好的;捷徑可能看上去誘人,但也許會隱藏着未知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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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彙也是同樣的道理,希望大傢不要重蹈盧小姊的覆轍,因為也許妳認為的困難,其實有光明正大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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