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莫利卡·陳(Molika Tan,音譯)聽說柬埔寨政府正起草的一項法律草案將對被指責衣着暴露的女性罰款,她感到非常擔憂。緊接着她髮起網上請願簽名。
這項《公共秩序法》草案將禁止柬埔寨女性穿着“太短或太暴露”的衣服,並禁止男性外出時光着上身。政府稱其為維護文化傳統和社會尊嚴的努力,但這些規定遭到批評。
莫利卡認為這是對女性的攻擊。她說:“作為柬埔寨年輕人,我想外出安全,穿自己感覺舒適的衣服。我希望能通過穿衣表達自己,不想受政府限制。我相信還有其他方法來維護文化傳統,而不是立法針對穿短裙的女性。”
她從上月開始在網上髮起請願書,至今已收到2萬1千多個簽名。
其他女性與她的觀點類似,她們在社交媒體上髮表自己的照片,並問:“我會因此被罰嗎?”並配上#我的身體我的選擇(#mybodymychoice)的話題標簽。
莫利卡說:“人們一直期望我們服從男性。”她認為大眾態度受傳統影響,而傳統行為準則要求女性必須溫順。
近年來,柬埔寨政府嚴厲禁止女性穿暴露服飾,禁止有可能穿着不當的歌手和演員的表演。4月,一名柬埔寨女性因在社交媒體上賣衣服時穿“性感”服裝而被判入獄六個月,其行為涉嫌色情和不雅暴露。 柬埔寨首相洪森當時稱這位女性的直播“違反我們的文化和傳統”,並認為這種行為助長性虐待和對女性的暴力行為。
18歲的艾琳·林(Aylin Lim,音譯)參加反對該項立法的活動,她想點出柬埔寨的責備受害者文化。
她說:“如果草案通過,(該法)只會讓性騷擾嫌疑人更容易洗脫嫌疑,讓他們認為那不是他們的錯。” 她補充說:“我在柬埔寨長大,一直被告知要在晚上8點前回傢,(穿衣)不要露太多肉。”
在網上引起人們最多關注的是有關服裝的規定,活動人士關注該草案的其他方面。
該提案包括禁止患有“精神障礙”的人“在公共場所自由行走”,禁止“一切形式的乞討”,以及當局批準“使用公共場所”進行和平集會。
柬埔寨人權中心執行主任查克·索菲亞普(Chak Sopheap)等活動人士表示,如果該法通過,將影響社會最貧窮人群。她說:“它可能進一步加劇貧困和係統性不平等。”
在柬埔寨政府和國民議會批準後,該法才能於明年生效。
負責草擬新法的柬埔寨內政部國務卿奧金萊(Ouk Kimlekh)拒絕BBC的采訪請求,稱該法律是“初稿”。
但索菲亞普(Chak Sopheap)擔心,除非持續施加公眾壓力,否則草案可能會在未經審議的情況下通過。她說:“在柬埔寨,法律經常匆匆通過立法程序,幾乎沒時間與利益相關者磋商。”
莫利卡仍然樂觀,她的請願書將提高人們的認識,使政府對變革持開放態度。她說:“我想展現大眾對這個議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