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過橋簽證?
- 過橋簽證是一個過渡性簽證而並非實質簽證,主要是為了保證非澳洲永久居民在澳大利亞居住時的合法居住權利。等待實質性簽證裁決的人、由於簽證申請被拒絕而提出上訴的人、由於簽證被取消而提出上訴的人,都可以申請過橋簽證。
- 通常過橋簽證頒髮時即生效並持續到簽證結束,但是,如果過橋簽證持有者也持有其他實質性簽證,那麼等實質性簽證結束後過橋簽證才能開始生效。
過橋簽證髮放對象
- 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新的簽證的人;
- 在澳大利亞境內對拒絕或取消簽證上訴的申請人;
- 在澳大利亞境內對拒絕或取消向澳大利亞移民部長提出申請的人;
- 準備自動離境的非法無簽證的人等等。
過橋簽證A
- 過橋簽證A簽髮給那些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新簽證的人,給與申請人在等待簽證審批過程中留在澳大利亞的合法居留身份。如果此人的簽證申請被拒絕以後,可以提出上訴申請,此申請人將仍然持有過橋簽證A。
- 如果申請的是某些特定實質性簽證,可以直接獲批過橋簽證A,這種情況下會有通知,不用再提交申請;其他情況就需要填寫Form 1005 Application for a bridging visa進行申請,可以網上申請或者提交紙質申請。
- 過橋簽證A是5種過橋簽證中最優越的簽證,過橋簽證A的一般有效期到新的簽證簽髮之日截止。持有過橋簽證A期間離境,過橋簽證A自動失效;如果簽證申請被拒絕取消後上訴的,從上訴結果決定之日起的28天後截止。
- 一般來說,過橋簽證A的簽證限制條件與申請人以前的有效簽證的簽證限制條件一樣。如果申請人以前的有效簽證沒有工作權利而希望可以工作的話,需要重新向澳大利亞移民局申請新的過橋簽證並且表明確實有經濟困難等等才會被允許工作。
過橋簽證B
- 過橋簽證B是唯一可以允許持有過橋簽證A的人在離開澳大利亞後再次重新入境的過橋簽證,一般簽髮給那些在澳大利亞境內持有過橋簽證A的人需要回國處理緊急商業或者個人事情的過橋簽證,申請需要填寫Form 1006 Application for a bridging visa B。
- 過橋簽證B一定要在離境之前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允許申請人離境最多3個月。請千萬不要在沒有獲得過橋簽證B前就擅自離開澳大利亞,沒有過橋簽證B的過橋簽證A的持有人,不可以在離開澳大利亞後再自動進入澳大利亞,需要再申請新的其它簽證才可以再次入境。
- 如果過橋簽證B未授予工作權利,再次申請不會改變這一決定。若申請人想獲得工作權利,需要向澳大利亞移民局提出申請並且表明確實有經濟困難才會被允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