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SBS廣播公司報道,未來到澳移民在申請永久居留權(PR)前,可能需要持臨時簽證在澳居住滿一定時期。而目前,這樣的居住時長要求僅僅針對於從PR轉換成入籍公民的民眾,而不是簽證轉PR。
移民部已髮表簽證轉換的討論文件,探索這一做法的可行性,現正就此動議向公眾咨詢意見。
該討論文件提出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未來來澳移民應不應該在獲得永久居留權前在澳居住夠一定的時間?應將哪些因素納入考量範圍?
PR之前住澳洲 符合國傢利益
早在去年11月就有報道稱,聯邦政府將就此事進行討論。這份去年7月31日髮布的討論文件寫道:過去20年來,申請澳洲永久居留權的人數出現激增,2015-16年,近半數的PR髮放給了那些已持有臨時簽證在澳逗留的人,這表明在澳臨時居留對獲取永久居留權的必要性日益彰顯。
文件還稱,為“最佳且最聰明的”國際學生及技術人員提供獲得永久居留權的便捷服務,強制要求一些永久居留權申請者需滿足一定時間的在澳居住經歷,這些舉措是符合澳洲國傢利益的。
目前,在大多數的PR類別中,移民者不需要澳洲生活特定的時限就能直接獲得PR。
根據現行法規,只有從PR轉成入籍公民身份才有這樣的規定:申請人需要在澳洲住滿4年,這4年內至少持有PR一年時間,4年內離開澳洲的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一年,申請入籍當年的離境時間不得超過90天。
而今年4月引起巨大關注的入籍改革,收緊了這一入籍規定:申請人需要持PR在澳洲住滿4年才能入籍。但盡管如此,4月的改革仍然不涉及持簽證者申請PR的居住時長。
此次移民部髮表的討論文件表示,這與英國、荷蘭、美國等其他“同類型”的國傢並不一致,這些國傢對於申請永久居留的人有着更為正式的評估流程和時長。
造成移民與公民的區別對待?
雖然這種引入PR試用期的做法很有可能給政府帶來預算盈餘,但仍有人擔憂這將造成澳洲社會的分裂。
社會服務部去年在關於此事的討論中指出,“這一改革可能會破壞澳洲的社會凝聚力,還可能增加澳洲變成兩極分化社會的風險,讓移民與澳洲公民遭到不平等的對待。”
布菈(Maninder Singh Bhullar)今年初剛獲得澳洲PR,在此之前的兩年裹,他僅持有臨時簽證。布菈認為,強制要求移民呆夠一定期限後才可申請PR將使移民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只要我持的還是臨時簽證,那大多數雇主都不會願雇傭我。而我自己去申請貸款也比現在已經拿了PR再去申請要困難得多。”
布菈說,作為一名持臨時簽證剛到澳洲的移民,他那時享受不了國民醫保,所以必須要自己花數百澳元買醫療保險。這對於他們這些剛剛開始澳洲生活,沒有穩定收入的人來說,只會入不敷出。
“ 現在回憶起這些事來,仍然不是一個愉快的經歷。”
網上表格 表達意見
政府的這項討論文件將徹底改革澳洲的簽證係統,使之更加現代化。文件稱目前的係統“是過去時代的人工制品”,“對未來並不適用”。
其他的主要討論還包括將99個簽證類別削減至10個左右,讓簽證係統更加具有靈活性,使政府可以更快地響應國內外大趨勢。
民眾可在今年9月15日前,通過提交網上表格,向移民和邊境保護部(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Border Protection)提交意見書。
親愛的讀者,這個PR“試用期”,妳會反對還是贊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