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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萬人被澳洲政府掃地出門!以下幾點不注意,PR就此涼了!

在過去兩年裹,澳洲政府取消了近10萬的簽證,其中就包括1000多個PR永久簽證。

很多時候,只是因為一些華人眼裹的“小事情”,移民局就大筆一揮,將無數血和淚換來的PR取消了,許多華人叫苦不叠,“真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其實,澳洲移民局並不是故意找海外移民的麻煩,只是,誠信問題是原則性問題,對於提供誤導信息,虛假文件或證件的申請,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

移民局通過4020(Public Interest Criteria),

將行為不端的人“掃地出門”,這一掃,短則叁年,長則十年!而且,想再回澳洲,可比登天還難。

舉個例子:盧女士生活在悉尼,持有澳洲綠卡,幾年來,她已經在澳洲結婚生子,完全地融入到了這個地方,但是,有一天,她突然接到澳洲移民局的通知,說她的PR被取消了,甚至還要即刻被遣返回國!這仿佛是晴天霹雳,讓盧女士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

自己自诩在澳一直遵紀守法,怎麼突然就被趕走了呢?

原來因為當時找了不靠譜的移民中介,才埋下了禍根。現在,一切都晚了!

之前,盧女士還在國內的時候,找到了一傢上海中介,花了人民幣100萬左右,想通過雇主擔保的形式獲得186簽證。

當時,中介信誓旦旦地答應了下來,幫助盧女士和悉尼一傢名為Mascot的金融公司簽訂了一份雇傭合同。材料齊全,盧女士順利地完成了移民局的審核,來到了澳洲。

沒想到,好景不長,移民局馬上收到了Mascot金融公司董事長的舉報,聲稱:這份文件,自己根本就沒有簽署過,自己公司根本沒有盧女士這名員工!

而且,這份合同文件漏洞百出,各種英文語法錯誤,絕對不是他們公司的正規文件!

選擇中介需謹慎,雖然,盧女士被黑中介坑了實在令人同情,但是,澳洲移民局也並不會因此就網開一面,因為材料造假,盧女士的澳洲PR被取消,而且被遣返回國!

我會被4020掃走嗎?

->如果您提供過虛假材料,誤導或錯誤的信息,或者無法證明您的身份

->如果您在遞交現在的簽證申請前12個月內持有另外一個簽證,而在申請之前那一個簽證的時候您提供過虛假材料,誤導或錯誤的信息,或者無法證明您的身份

->如果您的傢人(比如:配偶、孩子等)曾經提供過虛假材料,誤導或錯誤的信息,或者無法證明他們的身份

如果您的簽證被拒是因為提供虛假材料,誤導或錯誤信息,您可能在被掃地出門後3年都無法申請澳洲簽證。

如果您的簽證被拒是因為無法證明您的身份,您可能在被掃地出門後10年都無法申請澳洲簽證。

4020掃帚威力強大,幾乎沒有豁免可說。很有可能被掃了就是被掃了。想挽回是很難的!

我沒有提供錯誤信息或虛假材料啊?

有很多時候申請人很容易以為某些事情沒什麼大不了,而最終因為這個馬馬虎虎的態度進入這個誤區。但喊冤是沒用的,誰叫自己當初沒有用心關注自己的簽證申請呢?最後倒黴的還是自己了。

舉個例子:小明在做職業評估的時候遞交了一些材料給職業評估機構。小明為了讓自己的材料更加亮眼,於是在自己的工作經驗上過度的美化,並上交了一些可能事實並不存在的工作介紹信。也許小明根本沒有在這個地方工作過,也許小明的朋友只是幫忙寫了封信。但是紙包不住火。懷着僥幸心理的小明沒想到還是被移民局捉住了把柄。小明以為移民局沒那麼聰明,或者移民局沒那麼多時間去調查這些小事,但往往移民局就是會去調查這些事情,可能是旁敲側擊的去打探,可能是更加直接一點,但移民局總有他們的辦法去調查。

移民局最後還是會給申請人一次解釋的機會。如果申請人可以成功證明給移民局看,的確是一個不小心犯下的小錯誤,不是故意欺騙,那麼也許不會被掃走。但如果證明不了,即使移民局批準了申請人的簽證,簽證上還是會烙下一個4020掃帚的烙印。

我們今天分享一下一些可能步入誤區的情況。主要目的是呼籲大傢不要揣着僥幸心理,自作聰明。要知道,移民局年年受理那麼多份申請,人類能想到的貓膩,基本上都見過無數次了。

錯誤或誤導的信息

參考因素包括:

1、提供信息的時候,信息是錯誤的或者誤導人的

2、提供的信息是和簽證要求相關的(而並不是看移民局做決定的時候是否用到了這個信息)

3、信息錯誤是否是打錯字而導致的

4、沒有披露某些事實是否只是因為申請人真心以為某些事情是無關緊要的

->在文件中,申請表格上,或聲明書裹有錯誤的信息

->隱瞞事實,而事實很可能影響到申請人的簽證(比如:申請配偶簽證時沒有積極及時的告知移民局分居的事實)

->被移民局要求提供更多解釋的時候,提供虛假文件或錯誤信息,或隱瞞有關事實

->讓別人替代做體檢

->申請傢庭類簽證時,制造虛假親屬關係證明

->申請人提供的實習證書雖然真實,可是證書並不是出自認可實習機構的,而申請人卻在這種情況下還陳述證書是認可實習機構提供的

->學生告知移民局自己是全職學生,但事實上自己報讀的時間只算得上是兼職讀書的

->申請旅遊簽證時說自己在某公司已經任職幾年,最後被查下來只在公司做了沒幾個月

->出身證明上顯示的出身信息以及申請表格上填寫的信息不相符,而且也沒辦法合理的去解釋這件事情

虛假文件

參考因素包括:

1、申請人是否故意說某個文件是自己的,但其實不是自己的

2、文件是否是虛假的、私自修改的

3、通過提供虛假材料才獲得的證明或資料(不管您當時是有意還是無心)

4、和錯誤或誤導信息不同的是,只要是遞交了虛假材料就足以構成4020,不管這份虛假材料是否和簽證要求有關

->假護照,假出生證明,假結婚證,假畢業證,假領養證明,假工作經驗介紹信,假財年報告

->PS過的照片來欺騙移民局有關於申請人和某些人的關係或者其身份

->PS過的雅思成績單欺騙移民局有關於申請人的英語成績

->利用虛假文件而拿到的職業評估認可

->出具的工作經驗介紹信的人士有可能根本沒有權利代表這傢公司(比如:同事或者上司、但可能並不是這傢公司的法人或董事)

身份欺騙

->任何含有您的姓名和生日的文件

->申請表格上有關於申請人的任何信息

->長相、指紋等

如果曾經改過名字,改名文件必須提供。任何不相符的地方都可能造成被掃的風險。

疑點重重的情況,容易被盯上:

->當移民局要求您提供更多資料證明的時候,您突然取消了簽證的申請

->當移民局要求您提供更多資料證明的時候,您一直要求延期

->幫您遞交資料的移民顧問,是移民局黑名單上面,曾經遞交的簽證可能問題比較多的人

->申請人本身在移民局那裹就有黑歷史前科

->工作簽證持有者總是經常有出入境記錄

->工作簽證持有者和其雇主提供給移民局的信息不符

總而言之,請大傢不要因小失大,而被移民局掃地出門:3年或10年無法申請任何澳洲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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