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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生活成本太高,離婚夫婦變室友很普遍

悉尼(Sydney)生活成本居高,迫使一些離婚的夫婦需要繼續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從“夫妻”變為“室友”。

據《每日郵報》報道,悉尼居民勞卡斯(Katrina Loukas)與前夫成為了“室友”。離婚後的他們依然住在同一個屋檐下。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勞卡斯並不認為婚姻關係結束意味傢庭會陷入混亂。

她表示自己只是不想維持一段過期的關係,但並不介意與對方同住一屋檐下,因此沒有想要自己獨自生活。她說:“我意識到我們非常尊重對方,關心彼此的幸福,我們曾有很好的育兒夥伴關係。”

更重要的是,這種情況下,他們的孩子也能有穩定的生活。

從財務上來說,這種生活方式也對勞卡斯和前夫都有利。

勞卡斯指出,政府數據顯示,在2016年至2017年間,與前任同居的澳人人數增加了10%。她認為,選擇這種生活方式,無論是繳納賬單費用、傢庭清潔還是接送孩子等問題,溝通是最關鍵的。

澳傢庭律師沙亞(Shaya Lewis-Dermody)表示,由於悉尼的生活成本超高,這種“奇怪”的生活方式現在已經相當普遍。但她指出,這種生活狀態不會永遠持續下去,尤其是當其中一方找到新的愛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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