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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滑倒摔傷,索賠32萬!澳大利亞必須了解的公共安全保險理賠

案情簡介


2014年4月,唐尼女士(Andrea Downie)在陽光海岸的某Woolworths超市買完物品,推着購物車正準備結賬時,突然腳下一滑摔倒在地。起身之後才髮現是落到超市地面上的幾顆葡萄導致她摔倒受傷,唐尼女士當時並沒有做太多處理就回到了傢。而唐尼女士本身就有腰傷和應激障礙,這一摔,直接加重了她的傷情導致她第二天開始就無法重返崗位工作。因此,唐尼女士將超市告上法庭,認為超市沒有保持乾淨整潔,沒有在放葡萄的架子下面墊防滑墊,沒有給顧客提供安全的購物環境,要求超市賠償治療費,收入損失,精神損害賠償等共計32萬澳元。


超市方認為他們已經盡到了清潔超市地闆的義務,而且他們對員工都提供了完整的培訓,不存在員工渎職。同時,超市認為,在唐尼女士摔倒的當天,她並沒有向超市報告傷情,不能確定唐尼女士的傷情是否是由於在當天超市摔倒造成的。


超市在接到唐尼女士的起訴後也積極應訴並提出和解建議,在和解建議被唐尼女士拒絕多次後,最終與其實現了和解。


本案的啟示


在購物中心,停車場,超市等公共場所中,因為地面濕滑摔倒受傷是比較常見的情景。通常這些公共場所都有管理者,並且都強制投保了公共安全險,避免人來往人群意外受傷。所以如果我們因為意外受傷,在澳洲都被歸為公共安全保險理賠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Claim)。


如何確定我們是可以進行理賠的呢?


第一,確定管理者是否有管理疏忽。

髮生意外後,我們要確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是存在過失導致了一定的安全隱患,比如是否安排了清潔人員定時定期清潔?貨物在貨架上擺放的位置是否過高或過低?是否安置了警示標語?在確定管理者有疏忽管理的前提下,即使我們自己也有一部分責任,我們也是可以向管理者要求在他們應該負擔的責任範圍內要求賠償的。


第二,我們人身受到了傷害。

既然是理賠,賠償的多少就是我們最關心的部分。賠償的基礎當然是我們自身的健康受到實際傷害。如果沒有人身傷害,自然就不存在賠償。那麼,如何判斷人身傷害的嚴重程度呢?


首先是自身的實際感覺。如果是摔傷,是不是突然感覺摔傷的部位有刺痛?有沒有覺得身體有麻痹?有沒有骨折?這些都是有可能出現的傷情,涉及到的可能就有骨科,神經科等等。


其次,專傢的判斷。髮生意外的時候,如果傷情嚴重,可能就會出動救護車,醫生的第一時間處置就是判斷傷情嚴重程度的第一手資料;如果傷情不重,可以自行處置,但是身體不舒服,那麼就要第一時間預約傢庭醫生,迅速讓傢庭醫生給出是否有傷情的專業判斷。在向傢庭醫生說明傷情的時候一定要全面,注意細節。這些傷情都會對理賠產生影響。


另外需要特別提出的一點就是精神損傷。正如在前文唐尼女士的遭遇,如果在受傷後,導致精神緊張,抑郁,壓抑等等症狀,在咨詢傢庭醫生的時候一定要提及這些精神方面的變化,傢庭醫生會根據妳的情況推薦合適的精神科醫生。精神損傷是最容易被我們忽視但是也是理賠的重點部分之一。


第叁,工作能力受到了影響。

在公共安全保險中,工作能力受到意外影響導致收入減少的部分是理賠的最重要的部分。收入減少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在理賠結案前實際遭受的收入減少部分。這部分是根據事故後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經歷等與事故前進行對比得出的收入減損部分;二是對於未來經濟損失的合理推斷。如果是長期傷情,那麼對工作的影響也是長期的。因此導致的收入減損也是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請求的。公共安全保險理賠金的多少最主要也是取決於工作能力受影響的程度的。


訴訟時效


確定可以理賠後,我們仍然要注意法律上的訴訟時效。


一般來說,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要在意外髮生之日起叁年內完成。看起來叁年很長,但是在澳大利亞的公共安全保險訴訟中,遞交訴狀前是有法律規定的前置程序的,並不能直接將訴狀遞交到法庭。所以在髮生意外事件後,一定要盡早開始理賠進程,而且要注意做好記錄,將自己的工作變化,治療記錄,花費收據等作為第一手證據保留好。


寫在最後也是最主要的部分!


在準備理賠之前一定要咨詢律師!公共安全理賠等人身損害理賠是非常專業的民事訴訟領域,對實體法和程序法都有較為嚴格的規定。專業律師的指導會保證傷者的權利得到最全面的保護,而且在律師費用上,“不勝訴不收費”已經是人身損害賠償領域的律師普遍收費原則,因此不用擔心律師費,放心理賠就好。


如果遇到了車禍,工傷,公共場所意外受傷等人身傷害,請添加我的微信brisbanesolicitor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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