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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講情面嗎?

在澳洲做了多年律師,見過形形色色的人,也見過形形色色的案子。一次聚會,朋友聊起澳洲的刑法,開口就說:“在澳洲千萬別犯法,老外照章辦事,不講情面的。”  

其實很多人對澳洲法律的印象大致如此,覺得在白人國傢,無論犯大事小事,只講法條,不講人情。加上近年來媒體也經常取一些標題黨來吸引關注,逐漸地,大傢都覺得澳洲法律是極其沒有人情味兒的冰冷體係。

其實不然。

說到法與情,不得不想起近年一個美國法官在互聯網走紅。辦案的情乎、理乎都讓觀眾脍炙人心,拍手叫好。

(美國網紅法官 Frank Caprio)


其實澳洲和美國一樣,同屬英美法係,通俗的講這種法係根據人們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公共次序,結合當時的法條來判別是否有罪。澳洲的法院有很多的級別,一般處理小額(十萬澳元以下)的民事糾紛、不是重大的交通違章和刑事案件都是由地方法院處理,即Local Court,也是民眾能接觸到最多的法院。其實法官在判罰中,並不完全像大傢刻闆印象中的那樣完全的照章辦事,不講情面。

法律的目的本並不在於懲罰而是教育。在澳洲法庭判罰時,也存在人性的一面。

在前幾日,安潤律師行也接到了一個類似的委托。委托人我們暫時稱她為小G。

小G是澳洲華人,之前因酒駕、無證駕駛,在2013年被地方法庭判處吊銷駕駛證15年。也就是說,在2028年之前,他是無法再獲得駕照的。吊銷駕照並接受法庭的教育後,小G改邪歸正,開了一傢速遞公司,由母親開車,自己送貨來維持生計。

可出乎意料的是,去年小G的母親被檢查出癌症,並在今年初去世。禍不單行,沒有了母親幫忙開車,小G的工作也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小G在走投無路之際,找到了我們律師行尋求幫助。

在此之前鮮有類似判例,我們律師在溝通、分析了小G 2013年後情況之後的生活、經濟因素,決定參考法條ROAD TRANSPORT ACT 2013 - SECTION 221B,向法院遞交申請書,請求法庭減免餘下9年的的吊牌期。

即使有法可依,但此案存在不小的難點:一是澳洲法官判罰有遵循判例的習慣,這類申請並不多見,其次減免前法官的判罰,必須要有合理的緣由。更重要一點,酒駕與無證駕駛都對Public safety造成嚴重威脅,公共利益是法官們很看重的判罰因素之一。

經過斟酌,我們律師除了法條的成熟運用之外,在申請書中,還向法官陳述了小G真實的狀況:小G公司一週的收入約$1400,如果重新雇傭司機,將產生一週$800的薪水支出,而小G房子和車都需要支付貸款,這樣小G根本無法維持生計,同時我們律師遞交了小G 6年內遵紀守法,毫無任何不良記錄的證據。

法官與我們律師進行了法條的深入討論,接受申請之後,多次核實小G的情況,法官認為,小G的駕照對其之後的生活的確有重要影響,沒有駕照等同於斷其生計。通過律師遞交的證據,也認可小G的確已經痛改前非,不會對公共安全再次造成威脅,減免餘下吊牌期的訴求合法、合情、也合理。最終法官判定我們勝訴,等小G重新通過駕照考試之後,就可以重新上路工作了。

其實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在澳洲的法律體係裹,是存在人性情面的。這種情面不同於我們傳統意義— 站在“網開一面”的制高點,而是在法律之外,一種天生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和對單體人格尊重的澳洲精神。

而因為法律的制定是不存在預判的,只能在案件產生之後再制定。而面對新案件,法官認為合情、合理、公正,並不與其他法律沖突,法官就可以作出判罰。這也是澳洲“Common Law普通法”的由來— 由法庭案例不停地堆積,最終由政府牽頭制定成為法律。

最後,如果妳有遇任何法律問題,記得聯係安潤律師行,我們的專業律師會告訴妳怎麼做,積極維護妳的權益不受侵害。如果覺得本文不錯,記得轉髮和點贊哦,也請關注“Accuro安潤”律師行公眾號,與我們一起走近澳洲,了解澳洲法律。


作者:Accuro Legal 安潤律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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