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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萊德“半條魚”大媽咬人被判無罪!難道在澳洲吃霸王餐警察也沒轍麼?!

去年6月,鬧得滿城風雨的阿德萊德Q女士吃魚咬人風波終於進入到尾聲。最新消息傳來,法庭剛剛宣判,Q女士無罪!


法官Oliver Koehn稱,Q女士受到的襲擊指控並未髮現任何超出合理懷疑的證據。他說,Q女士已經承認咬了餐廳服務員,但是警方的公訴未能推翻她是出於自衛的辯解。

法官Koehn還表示,警方也不能證明Q女士只付了半條魚費用是違法行為。Q女士出庭後沒有髮言。

2017年6月20日,Q女士在Gouger Street的一傢餐廳點了一條整魚,費用$48,隨即引髮了矛盾,Q女士向服務員抱怨只給她上了半條魚。

Q女士隨後撥打000報警但被告知這並非緊急情況。Q女士離開前只付了$26.5,半條魚的錢和$2.5米飯的錢。

餐廳服務員,19歲的小夥兒Kong緊隨Q女士走上了Gouger Street街頭,因為經理告訴他,Q女士應該付清全款。半條魚爭端後來升級成了肢體沖突,Q女士咬傷了19歲的Kong。

但在聽證會期間,Q女士說自己是出於自衛,因為Kong一直抓着她,不讓她走。事髮當時,她多次告誡Kong,自己其實是受害者,他沒有理由阻止她,因為“這裹是澳洲,不是中國。”

Q女士的辯護律師問她為什麼要咬Kong。

Q女士回答,“因為我讓他放我走,說了超過叁次,但是他沒有這麼做,我說這是澳洲,不是中國,妳不能這麼對我,但他沒聽。”

Q女士還告訴法庭,公眾場所被抓讓她“深感慚愧”。“另外,我很生氣,因為我讓他放我走,說了好幾次,但他都不管。”

000報警電話的錄音也被提交到法庭上。

上個月,19歲的Kong告訴法庭,他一再要求Q女士別再走了,趕緊停下,Q女士不理睬她。“我讓Q女士等人不要再走了,他們沒理我,所以我抓住了其中一個人的手”,他說。

“當我試圖阻止她(Q女士)的時候,她開始咬住我的胳膊,還掐我,所以我不得不抓住她的錢包,並且試着蹲在地上。她掐我脖子很使勁,讓我呼吸不上來,然後有人幫忙打電話了報警。”

法官的審判只是針對Q女士咬人事件,但是Q女士究竟是不是吃了霸王餐,如果是的話也沒辦法處理,因為飯都吃到肚子裹了,時隔一年再取證,肯定是困難重重。

由此可見,澳洲法律在保護商傢利益上還有待提高。

2017年4月9日,一名男子在黃金海岸當地著名餐廳點了一頓海鮮大餐,大快朵頤後竟然打算溜之大吉。

餐廳員工一直追到沙灘上,誰知男子縱身一躍跳進了大海,越遊越遠,拒絕回到岸上。救生員和警察最後出動水上摩托艇才逮捕到他。

2017年6月5日,西澳一名男子吃完飯後跟服務員說自己忘帶錢包,第二天回來付。結果男子一直沒有如約出現。

餐館把男子照片傳到網上提醒商傢注意,結果髮現該男子是慣犯,已經在20多傢餐館用這樣的方式逃單!

餐館希望警方出面解決這件事,結果警察也束手無策,表示男子約定隔天付款已經是和餐館達成了契約,不屬於逃單犯罪行為。

2018年1月份,一群墨爾本Teenagers吃完飯後,欠下數百澳元就徑直離開,該餐廳不得已在社交媒體上請求他們回來付賬,得到了很多網友的支持,被轉髮了200多次。第二天老闆收到了裝着餐費的信封,上面寫着,“不好意思,我忘記給錢了。”不管是刻意逃單還是無意逃單,都能夠看出餐廳老闆們對吃霸王餐的無奈。

也同時提醒他們,這種情況下不要跟顧客做出口頭承諾,更不要跟他們產生肢體沖突,以免造成更嚴重的損失。

案件審理回顧:

3月27日,Q女士因逃單及毆打等行為被指控,在阿德萊德地方法庭受審,而受傷的餐廳工作人員也於當天出庭作證。庭審中,Q女士否認所有指控,聲稱自己被餐廳坑了。Q女士稱,她咬人是出於自衛。因為後者試圖在混戰中偷走她的手提包。

法庭上,警方公布了事髮時視頻,視頻裹,警方問Q女士,“妳咬了他嗎?”她大方承認:“是的,是我咬的。”

警察聽到後,直接爆粗口:“妳知道這麼做的後果有多嚴重嗎,只是為了特麼的一條魚(for a f**king fish)?”

4月18日,法院再次開庭審判Q女士事件,更多細節被曝光。原來Q女士在咬人前親自撥打000報警,舉報餐廳只給她半條魚。不料警察還未趕到,她就跟服務員產生了肢體上的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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