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男子被罰禁止駕駛汽車984年(《每日郵報》圖片)
據《每日郵報》報道,澳洲一名男子被罰禁止駕駛汽車984年,又一次被警方髮現開車上路並且違反交通法規。
因一係列酒駕或毒駕違章行為,新州埃文斯角(Evans Head)一名52歲男子被判禁止駕駛汽車,直至3002年。
1月28日晚間,新州警方髮現一輛汽車停在利斯莫爾(Lismore)以南29公裹處杜加魯吧(Dungarubba)馬路中央,於是對車內司機進行呼氣測試。車內司機未能通過測試,隨後被帶回利斯莫爾警察局(Lismore Police Station),警方檢查髮現他竟然就是那名被禁止駕駛汽車984年的“馬路殺手”。
這名男子現受到中度酒駕及停駕期間駕車指控,將於下月在利斯莫爾地方法院(Lismore Local Court)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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