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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嬰兒車為掩護年輕媽媽瘋狂盜竊!被抓現行之後還不用賠錢?

偷東西被判監禁,卻不用交罰款?這是什麼節奏?

最近,有一位以嬰兒車為掩護,在各大商場進行偷竊的澳洲母親在行竊過程中被逮了個現行。這位母親將會面臨為期叁個月的監禁,但是卻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

這位35歲名叫Alicia Jane Larsen-Smith的女性,是4個孩子的母親,來自昆州。她被指犯下7項偷竊罪名,目前已被Southport Magistrates法庭起訴。然而在法庭上,這位母親卻辯解說,自己偷衣服是因為傢裹沒有洗衣機……

這種偷竊行為開始於6個月之前,她從黃金海岸Westfield Helensvale的Target偷走了一些嬰兒服飾和奶瓶,然後藏在嬰兒車中帶出去。

去年10月,她曾在Harbour Town購物中心的Lacoste偷衣服的時候被監控拍下。監控顯示,她使用同樣的伎倆將衣服塞進嬰兒車後帶出。

幾個月後,她又在Mt Gravatt Brisbane的Big W偷走了一台價值$499的吸塵器,並在Lush偷走了價值$200的禮盒。

這還不算結束,接下來的幾個月,她又偷遍了附近的Supre、Cotton On、Valley Girl和Target……

Larsen-Smith的辯護律師稱,這位女士剛剛結束一段“被虐待的感情”,現在只能借宿在黃金海岸的親戚和朋友傢裹。

“她也很尷尬,她偷衣服的時候傢裹連洗衣機都沒有。”

因此,法官判她3個月監禁,緩刑9個月執行。但鑒於她目前的經濟狀況,她不用賠償商店的任何損失。

法官說:“我很不情願這樣做,但我對(被小偷盯上的)企業抱有極大的同情。”

不管怎麼說窮也不是偷東西的借口啊……因為窮所以偷完東西還不用賠錢,那就更有問題了!妳對法院的判決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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