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澳洲一個台灣移民傢庭駕車撞上了一輛四驅車。
如今,法官髮現事髮時,是該傢庭的兒子無照駕駛釀成車禍,現責令這傢人向保險公司RACQ支付66萬澳元。
車禍現場
據《布裹斯班時報》報道,這傢人於2008年從台灣來到澳洲。
2013年9月,他們乘坐的Toyota Tarago在昆州North Stradbroke Island撞上了一輛迎面駛來的四驅車。
該車禍造成時年17歲的李連楊(Lien-Yang Lee,音譯)四肢癱瘓,無法治愈。而他的2個兄弟及父母也都受了傷。當時,這傢人向RACQ理賠,獲得了一筆賠償金。
據法庭文件表示,保險公司那時聲稱自己是被欺騙性陳述誘騙付款,該陳述稱事髮時是父親在駕車。
公司認為當時開車的其實是兒子,法官對此也表示認同。
因此,男孩及其父母被責令支付43.984萬澳元,此外父母還需額外支付23.4428萬澳元。
該傢庭提出上訴,認為結合現場證據,法官在幾方面判斷出錯。不過,該上訴在上週已被駁回。
法官Philip McMurdo稱,據DNA及現場照片表明,司機一側的安全氣囊上有男孩的血迹。上訴人面部、牙齒有傷,這可能是安全氣囊上血迹的來源。
同時,McMurdo還駁回了另一種假設,即男孩的父親在將兒子從車裹搬出時,他的手把兒子的血不小心沾在了氣囊上。
最終,McMurdo仍判定駁回這傢人的上訴,並責令其支付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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