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聞
 澳洲旅遊
 酒店預訂
 特價門票
 澳洲生活
 澳洲移民
 澳洲論壇
 澳洲同城

澳洲勞工法——不可不知的二叁事

澳洲工種可以分為四類:full time(全職)、part time(半職)、casual(臨時工)、contrat(合同工)。

Full Time:如果妳一週工作5天,一天工作7.6個小時,而且老闆沒有注明妳是臨時工或者合同工,那麼妳的工作就是全職工作,享受澳大利亞所有法律法規賦予妳的所有合法權利,包括年假和病假。

Part Time:如果妳在一傢公司工作,工作時間有規律但是一週合計工作時間少於38小時,而且老闆沒有注明妳是臨時工或者合同工,那麼妳的工作就屬於Part Time,半職員工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所有合法權利,包括年假和病假(算法根據工作時間與全職稍有不同)。

Causal:如果妳的工作時間是沒有規律,通常按照小時或天數來算,妳就是臨時工,臨時工是沒有年假和病假的,但一般時薪會比全職或半職高。

Contrat:如果妳在工作時老闆與妳簽訂了一份合同,那妳就是合同工。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妳們所簽的合同必須符合勞工法規定才是有效的,比如說國傢規定最低時薪18.93$,那雇主給妳簽的低於這個數額的時薪,那這是不生效的,合同工是沒有年假和病假的,但一般時薪會比全職高,可與老闆商議。

本文二維碼:
 
 
確認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