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認可的傢庭暴力成立的證據
澳洲王剛律師 澳法先鋒號
在拿到配偶移民臨時居留後,如髮生傢庭暴力,在下面幾種情況下,即使配偶擔保被取消,持臨時居留的一方仍可轉為永居。
第一種情況,拿到法院下的AVO (Apprehended violence order), 即法庭已認可傢庭暴力已髮生。不需要再向移民局提供任何其他證據。這裹的AVO不是警察給的臨時AVO, 而是法院判的AVO.
第二種情況,夫妻共同認可傢庭暴力成立,施暴方願意以書面形式認可傢庭暴力的髮生。
第叁種情況,施暴方不承認施暴,而受害方在法院拿不到AVO, 即由於證據不足等原因,警察無法使法庭認可傢庭暴力的髮生。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受害者受到心理創傷,向移民局認可的專業人士尋求幫助或治療,並在幫助或治療的過程中,有兩個這樣的專業人士能夠出具意見報告或治療報告,移民局同樣認可傢庭暴力的髮生。這些專業人士包括,普通醫生,護士,心理醫生,傢庭法院認可的傢庭調節員,社工,婦女避難所經理,資身老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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