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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女留學生慘遭槍殺,凶手卻被輕判!13000人為她聯名請願!

一個中國留學生女孩,被無辜槍殺,而凶手竟然被輕判!震驚了國內外關注此案的各界人士。這位女孩的傢人為了為慘死的女兒討回公道,奔波於大洋兩岸,然而在異國他鄉,作為外國人維權之路是那麼的艱辛。

兩年前1月16日,當時還是亞利桑那州立大學二年級留學生的重慶女孩江玥,在路口等紅燈時被後車追尾。

肇事車輛女司機、時年32歲的Holly Davis從車窗外向江玥連開數槍並駕車逃逸。

19歲的江玥被送往醫院後不治身亡。

Davis很快被警方抓獲,警方當時表示,Davis將受到一級謀殺指控。

如今,距事髮已過去兩年多的時間,凶手不但沒有受到一級謀殺的刑罰,反而被從輕判罰,凶手與檢方達成了“二級謀殺”的認罪協議!!

認罪協議

2018年2月,美國檢方在被害人傢屬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凶手達成了“二級謀殺”的認罪協議。

二級謀殺和當時所說的一級謀殺有什麼區別呢?

在美國亞利桑那州,一級謀殺罪,將面臨終身監禁甚至死刑;二級謀殺罪,則只會面臨10年至25年監禁。

達成認罪協議的整個過程不僅未曾通知傢屬,事後也無知會。直到4月份的時候,傢屬才通過新聞看到了江玥案的凶犯認罪進展。江玥的傢屬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認罪協議,遂於五月去到美國,為案件奔走。

傢屬與媒體見面會

6月8日,在美國洛杉矶,江玥的傢屬和代表律師與媒體舉行了見面會。

律師代表傢屬髮表了聲明,抗議該案檢方不公,呼籲審理該案的美國法官撤銷檢方與被告達成的二級謀殺罪認罪協議書,要求以一級謀殺罪起訴被告。

當天,江玥的父親在談及“認罪協議”時一度哽咽,質疑檢方行為是否和凶手是美國白人有關。

聽證會

美國當地時間6月12日上午,江玥案在美國亞利桑那州馬裹科帕縣(Maricopa County)高等法院舉行了法庭聽證會。

江玥傢屬、中國駐洛杉矶總領館領事、律師以及亞州當地僑屆代表共同參與了聽證會。

法官在聽取完申訴後,拒絕了江玥傢屬和代理律師撤銷“認罪協議”的請求。

法官表示,“如果放到法庭來判,有幾個問題,第一個是,江玥的死因會一次又一次地被拿出來說,包括死的過程,這對傢屬來說太殘忍。第二,案子有可能一直上訴、上訴,因為被告的律師是免費的法律援助,這是在浪費法庭資源,而到最後,也有可能還是被判定二級謀殺,可能是25年,也可能更低。出於這樣的考慮,二級謀殺罪是可以的。”

江玥的傢屬表示,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認罪協議”,他說不相信會被這樣不公正、冷血的判定。

在聽證會上,江玥的父親憤怒地指着凶手,用中文喊道“妳太殘忍了,殘忍地殺害了我唯一的女兒!妳這個惡魔,告訴我為什麼要殺我的女兒?”

聽證會後,江玥的表姊向采訪的媒體說明了法庭上的情況。她指出,“今天我們從兩個角度來闡述了這個事情,第一是我們被欺騙,第二是我們被誤導。”

“欺騙的概念是,我們一直在嘗試和檢方聯係,他們有告訴我們會將所有新的進展告訴我們,但是他們沒有這麼做。第二,我們從新聞上知道已經簽署了‘認罪協議’後,趕到美國來和他們見面,他們告訴我們,如果開庭的話,當地的陪審團可能有種族歧視,有可能不會以一級謀殺來判,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有可能是25年,他們用這些話來誤導我們。當時我們對法官不了解,甚至有些害怕。但是後來我們看了法官的一些案例,認為法官還是公正的,所以覺得應該把這個案件放在法官面前。”

代理律師也認為法官的拒絕理由並不充分,傢屬或將尋求上訴。

針對法官給出的理由中,

第一,說到要“防止受害人傢屬在審理過程中,受到二次傷害”,“但是,江玥的傢人已經準備好,他們願意面對傷痛,為孩子討回公道”。

針對法官的“消耗法庭資源”,即開銷大的說法,律師說,“雖然有9成以上的刑事案件都可能協議認罪,如果案件都走陪審團程序,法院確實會吃不消,但是一般殺人案件,不應該從經濟角度來考量。”

律師表示,面對現在的情況,只能首先準備好美國當地時間6月15日的開庭,以期重判;

其次,如果輕判,考慮是否上訴;

其叁,是否考慮聯係美國聯邦司法部,要求調查馬裹科帕縣檢察院在這一辦案過程中,是否存在種族歧視或種族偏見的行為。

律師認為,負責此案的檢察官有嚴重失職行為。他指出,檢察官沒有盡最大努力告知被害人傢屬相關進展,也未讓傢屬在判決過程中行使他們的參與權。

當地華人抗議聲援活動

早前,得知江玥案被告被降為二級謀殺罪的消息後,眾多華僑華人都參與了抗議聲援活動。

截至12日下午,已有約13000人聯署請願書抗議。請願書寫道,“我們要求妳們正視這種不公正,努力確保所有人,無論其種族、膚色、信仰或宗教是什麼,都享有平等的正義。”

江玥遇害案將於美國當地時間6月15日開庭審判。

澳洲的翻版案列

無辜慘死,卻遲遲無法將凶手繩之以法、得到該有的懲罰的,澳洲也有一個。

22歲的韓國女留學生Eunji Ban在布裹斯班CBD街頭被白人男子McEwan活活毆打致死。

如今快五年了,雖然證據確鑿,凶手卻仍拒絕伏法,甚至說自己被惡魔附體!

更讓人吃驚的是,2017年10月5日最後一次開庭時,陪審團作出的裁決是:認定凶手McEwan的精神狀況不好,不適合出席庭審!!

Ban的父母由於簽證關係,也無法長期停留在澳洲,無奈只能返回傢鄉。

當時消息一出,社會各界都怒了,然而此案至今仍沒有定論。

難道只要說自己有精神病,連殺人都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麼?

法律口口聲聲要講人權,要保護精神病犯人的權利,可是無辜的受害人的權益誰來保障呢?!

人在異國他鄉,維權的路難上加難啊!

我們不能忘記江玥,不能忘記Eunji Ban!更要記住McEwan,記住Davis!

如果殺害她們的凶手不能被公證的繩之以法,那麼將來,我們的安全還有什麼保障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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