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訴訟中,如果一方明知另一方就某一事實有錯誤信息,
並且這個錯誤信息可能導致浪費法庭及雙方的時間,
那麼知情律師有責任及時糾正對方的這個錯誤,避免雙方造成不必要的工作,
否則知情律師個人可能面臨法庭的斥責和被要求賠付雙方所浪費的法律費用。
該原則要求律師不僅要對客戶負責同時要對法庭負責,不能抱有投機取巧和蒙混過關的任何念頭。
結束
回顧以往文章, 請關注澳法先鋒後查看歷史記錄。
王剛律師
悉尼辦公室: (02) 92838098
地址: 306/370 Pitt Street, Sydney NSW 2000
手機: 0430 999 888
Email:[email protected]
請加王剛律師微信號:w0405301888
敬請關注澳洲王剛律師微信公眾號澳法先鋒,收閱澳洲法律常識,更新及時事法律點評。
本文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