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海外華人來說,中國此次的新個稅法將“對全球征稅”!
重磅!所有海外華人注意,這項新的稅收政策2019年1月1日開始實行!將影響所有的華人。
澳洲的華人朋友們,從今天開始,妳不光要給澳洲交稅,妳可能還要給中國交稅!
事情還要從2018年8月31日說起,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新的個稅法將在1月1日開始實施。
這是1980年個稅立法以來的第七次修改,與上次修改時隔7年,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
這個新稅法不光影響中國居民,對海外華人的影響也是巨大的!
讓我們來仔細看看新稅法的條例,小編劃個重點給大傢: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沒有住所但在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超過183天的人,為居民個人。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83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把這句話稍微拆分一下就容易理解了。
1,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也就是說,只要妳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妳就是居民個人,需要在中國繳稅!
什麼叫在中國有住所?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解釋: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指因戶籍、傢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
2,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83天
即便妳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只要妳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83天,妳也屬於居民個人。
3,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83天
如果妳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妳沒有住所並且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83天,這樣的人屬於非居民個人。意味着不用全球範圍交稅。但是如果妳來中國境內賺錢,需要繳納這一部分的稅。
總結為一張圖就是這樣的:
在中國有住所——全球收入都得繳稅
在中國無住所,但是一年住滿了183天——全球收入都得繳稅
在中國無住所,不居住——按照境內所得交稅,沒有所得不用
在中國無住所,一年未住滿183天——按照境內所得交稅,沒有所得不用
不要心存僥幸,每個月賺多少政府很清楚!
面對甚囂塵上的繳稅風波,不少生活在國外的小夥伴可能還心存僥幸。
妳以為自己遠隔重洋,國內的稅務局無法查詢海外的資產情況?那麼妳就大錯特錯了!
2018年9月,中國正式加入了令人們聞風喪膽的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又稱“共同申報準則”)。
妳在加拿大的賬戶,將會根據CRS的交換機制傳遞給中國稅務機構。
而妳在中國的賬戶,也將會根據CRS的交換機制傳遞給加拿大的稅務機構。
所以如果有朋友看到自己符合納稅標準,請立刻咨詢自己的稅務師。
要知道,不依法交稅麻煩可大了。到時候可能面臨罰款或者牢獄之災都不劃算。
千萬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