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9News報道,澳大利亞政府將出台新的“反引戰”(“anti-troll”)社交媒體立法,
立法旨在讓Facebook和Instagram等社交媒體服務對其平台上髮布的傷人評論承擔責任。

這項立法將把社交媒體服務定義為評論的髮布者,允許他們成為澳大利亞法院誹謗索賠的目標。
如果索賠控訴上了法庭,社交媒體平台還將被要求通過提供電子郵件地址、手機號碼或相關個人信息來“揭露”網絡噴子。
澳大利亞總理莫裹森表示,澳大利亞言論自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要為個人的言論負責。

莫裹森稱:“在澳大利亞這樣的自由社會裹,我們重視言論自由。但是只有在言論自由與言論責任相平衡的情況下,我們才會有真正的自由。言論自由是不允許妳懦弱地躲在妳的地下室裹,匿名诋毀和騷擾別人,並試圖摧毀他人的生活。”總理表示,這項法案將在後續進行討論,他希望能得到議會的大力支持。
莫裹森提出:“網絡世界不應該像Wild West一樣,機器人、偏執者、網絡噴子和其他一些人匿名地四處遊蕩,傷害別人、騷擾別人、欺負別人、逼迫別人。那不是澳大利亞。”“這在現實世界中是不可能髮生的,也沒有理由讓它在網絡世界中髮生。”
總檢察長Michaelia Cash表示,如果這項法案通過,網絡噴子將不再被允許隱藏在匿名賬戶後面。Michaelia 表示:“我們還將為受到誹謗性評論的人建立另一種機制,他們將能夠向澳大利亞聯邦法院申請終端用戶披露令。換句話說,他們可以去聯邦法院控告,‘我認為我被誹謗了,但是我無法采取進一步的行動,因為這個人目前是匿名的’。”
“因此,法院將能夠向社交媒體髮布命令,要求他們向投訴人提供揭露網絡噴子的細節,以便投訴人能夠對他們采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