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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傢庭法解讀:如果前妻/前夫把孩子藏起來怎麼辦?

 2019-03-07

在澳洲,夫妻雙方分手後,把小孩藏起來懲罰對方,是有些人會乾出來的事情。更有甚者,將小孩帶回中國,不讓小孩和另一方電話或者微信。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辦?我們來看看,澳洲《傢庭法》中,有哪些救濟措施。


找回令

傢庭法院可以批準找回小孩的找回令。如果小孩被藏起來,無法找到,一方可以申請法庭批準找回令。在申請找回令時,申請人必須要寫下這些話:

“法庭的庭警、所有澳洲聯邦的警察、州和地區警察:

請您幫我找回我的小孩。

在有足夠的理由時,請您停下、並搜查可疑車輛、船、飛機等;請您進入、並搜查所有可疑的建築等。”


作為申請人,需要詳細告知法庭:

法庭會就所有的情況做判斷,是否批準找回令。

當找回令被批準,一般申請人會將找回令交給聯邦警察。聯邦警察會動員所有必要的人員,找回小孩。


防止小孩出國

為了防止對方將小孩帶出國,一去不復返,申請人可以向法庭申請以下命令:

當法庭下命令阻止小孩離開澳洲,聯邦警察會將小孩的名字列入機場觀察名單,配合法庭阻止小孩出境。

以上叁種方式,都可以有效防止小孩被帶去其它國傢。

當然,如果因為合理原因,需要小孩離開澳洲一段時間,一方也可以請求法庭取消防止小孩出國的命令。在審查過所有材料後,如果法庭認為確實合理,會要求這方傢長支付一定量的保證金,保證小孩一定會按時回來,之後,批準允許小孩出境。


作者:文雅男律師,WB Legal Group偉博集團,電話:+61 2 8084 8341

*以上內容不代表本站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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