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斯一名35歲的母親,近日因為在傢用木勺打了自己女兒臀部,最後被以攻擊罪名告上法庭。事件髮生在去年的10月,當時這位母親在自己傢中用一把木勺敲打了女兒一下。
在法庭上獲悉,當天晚上大約6-8點間,該名女童從冰箱裹想吃舊的漢堡,但是媽媽不許,警告她別拿。可是,女兒不知道什麼原因並沒有聽。
當媽媽看見女兒在吃準備給傢裹狗吃的肉,而且這個還是帶有驅蟲藥的肉,母親用木勺打了女兒。
最後導致了女兒的臀部青腫。
在法庭上,辯護律師說該女性之前沒有犯罪記錄,而她女兒一直有行為問題包括ADHD,正在接受治療。
律師把這個只打了一下的事件稱為“一氣之下”,此事滾雪球般髮酵,最終兒童保護廳把女兒從母親身邊帶走了。
本週叁,珀斯地區法庭判決該女性罰款750澳元,緩期執行,並留下一個以後可能可以被忽略的犯罪記錄(spent conviction).法官在法庭上對女子說:"妳用木勺打了妳9歲的孩子,妳承認使用的力氣過大,超過糾正她行為的所需。
我認為這不會再次髮生了。”法官將魯莽照顧孩子的罪名取消了,這個罪名是因為女孩向警方投訴她媽媽以前常把她鎖在屋子裹。
據悉,這位母親也是傢暴受害者,女兒透露曾在傢目擊母親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