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桑奇被英國警方逮捕。(《悉尼先驅晨報》圖片)
澳洲總理莫瑞信(Scott Morrison)證實,繼維基解密( Wikileaks)創始人、澳洲公民阿桑奇(Julian Assange)在倫敦被捕後,澳方正對他提供領事協助。但阿桑奇不會獲得“特殊待遇”,即便是美國已髮起對他的引渡請求。
阿桑奇過去6年多一直住在厄瓜多爾駐英國大使館,但厄瓜多爾因阿桑奇的“無禮、攻擊性行為”及維基解密針對厄瓜多爾的威脅性敵對宣言”,昨日撤銷了對他的政治庇護。
被控於2012年棄保逃至厄瓜多爾大使館的阿桑奇,在倫敦威斯敏斯特治安法院(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接受聆訊,到庭4小時後被判有罪。他則聲稱有合理理由尋求庇護,因為自己被捕後最終會被引渡美國。
阿桑奇目前面臨美方的引渡要求,以及與維基解密公開大量機密資料有關的指控,阿桑奇的律師將進行抗辯。
莫瑞信稱,昨晚已作出提供領事協助的要求,將由使領館人員負責處理。外長佩恩( Marise Payne)昨晚還與莫瑞信會面,此前已與澳洲駐英國最高專員伯蘭迪(George Brandis)溝通此事。
“如妳們所期望,他將獲得領事協助,但他必須排除萬難、掃清當地司法係統的障礙。”莫瑞信在西悉尼首日的競選活動中說。
“他不會享受澳方的任何特殊待遇,將得到與其他澳人同等的對待。”
當被問及澳方會否反對將阿桑奇引渡到美國時,莫瑞信再次強調,阿桑奇受制於英國司法制度。
他在接受澳洲廣播公司采訪時稱:“當澳人前往海外時會遇到法律上的困難,他們面對的是其他國傢的司法制度。無論他們被指控犯下何種罪行,這就是司法制度的運作方式。”
美國預計會在兩個月內提出全面引渡請求,美國檢方聲稱,2010年同意協助泄密者曼寧(Chelsea Manning)破解軍方電腦密碼,並獲取機密文件。
2018年3月,美國一個聯邦大陪審團 起訴阿桑奇“串謀入侵計算機”罪名。阿桑奇若被定罪,將面臨最高5年監禁。
而英國方面回應,阿桑奇若因其他罪名面臨死刑,將不會將他引渡到美國。佩恩也稱澳方予以認同,“澳洲完全反對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