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一名男子給自己所養的豬綁上牽引繩,在公共場所遛豬。(7號台圖片)
據7號台報道,維州一名男子給自己所養的豬綁上牽引繩,在公共場所遛豬。當地議會警告男子如果不停止這樣做,會面臨巨額罰款。
據悉,上週,居民伊萬斯(Matthew Evans)收到旺加菈塔市( City of Wangaratta)議會寄來的信件。信中指出,伊萬斯在議會管轄土地內遛豬,包括在伊萬斯傢附近街道等,這種行為違反了議會規定。
該信件寫到:“任何人不得在議會的土地或道路上做出乾擾其他土地或道路使用者的行為,或做出任何危害他人的行為。”
議會髮信件警告男子,如果不停止遛豬行為會面臨巨額罰款。(7號台圖片)
信件中還表明,如果伊萬斯不立即停止這種行為,將會面臨806澳元罰款。
擔憂的伊萬斯在社交平台Facebook上髮布了議會信件照片,向網友尋求其它遛豬地點建議。
有許多網友對伊萬斯和他所養的豬“格倫特(Grunt)”表示支持。
一位網友就表示經常碰到“格倫特”,它並不是一只有危險性的豬,相反,它在公共場所給這位網友帶來了很多樂趣。
當地議會的髮言人表示收到數宗投訴,包括指“格倫特”偷孩子們的食物等。該髮言人說到:“議會必須把社區的安全放在首位考慮。”
該髮言人還否認議會將會對“格倫特”實行安樂死,相反,議會方面希望不要傷害動物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