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塗鴉的霍金 (《先鋒太陽報》圖片)
墨爾本一名法官免除一名臭名昭著的塗鴉破壞者入獄服刑,但表示他的塗鴉標簽“醜陋”,並不是藝術。
據《先鋒太陽報》報道,墨爾本貝斯沃特(Bayswater)36歲男子霍金(Leo Hocking)承認157項指控,其中包括多項故意損壞財物、非法侵入和入室行竊意圖破壞罪名。
在長達12個月的瘋狂塗鴉活動中,蒙着臉的霍金拿着噴漆罐,闖進地鐵車站側院。霍金經常在深夜穿過柵欄,在列車車身上塗鴉。
在某些案例中,霍金還盜竊維州公共交通局(Public Transport Victoria)的鑰匙,來打開上鎖的大門。
霍金還使用GoPro運動相機拍攝自己反社會行為。
在截止至2018年7月份的一年裹,霍金在墨爾本各地列車倉庫造成大約23,000澳元損失。
法官奧康奈爾(Michael O’Connell)表示,霍金年紀不小,應該明白事理,令其賠償所犯嚴重罪行造成的全部損失。
奧康奈爾法官稱,原本可以將霍金關進監獄“給點教訓”,但考慮到他不久之前就因類似罪行被關92天,“已敲響警鐘”。因此,奧康奈爾法官判決霍金必須完成440小時社區工作,並須接受藥物和精神健康評估和治療。
在未來6個月內,霍金在晚間9時至隔天清晨6時之間不得外出。此外,奧康奈爾法官還禁止霍金與20歲的共犯科斯坦蒂尼(Brayden Costantini)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