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us將賠償8700多名在套餐網速上受到誤導的用戶。
該電信公司承認,它可能違反了澳洲消費法(ACL),在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間,提供給客戶的網速比廣告宣傳上的要慢。
澳洲公平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表示,網速較慢的原因是,消費者的光纖到節點(FTTN)或光纖到樓(FTTB)NBN連接存在“技術限制”。
Optus價格最高的套餐“Boost Max”的最大下載速度本應達到100兆/秒,最大上傳速度達到40兆/秒。
ACCC披露,購買這個套餐的近一半FTTN用戶無法達到這樣的網速。
此外,21%的用戶(2,337位)甚至沒有達到上述網速的一半。
“令人擔憂的是,Optus許多受影響的FTTN用戶甚至無法獲得較便宜套餐的最高網速,”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說道。
“我們在整個行業都看到了這股令人擔心的趨勢,我們正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
至於Optus網速第二快的套餐(最大下載速度50兆/秒,最大上傳速度20兆/秒),超過四分之一的FTTN用戶(1,519位)沒有得到最高網速。
不過,Optus受影響客戶的數量與澳電訊(Telstra)相比就“小巫見大巫”了。
“對於電信商向客戶銷售未能達到宣傳網速的產品,我們采取了行動,Optus就是我們打擊的第二傢主要網絡供應商,”西姆斯表示。
11月初,澳電訊承認其4.2萬名用戶得到的網速比預期的慢,人數幾乎是Optus的五倍。
Optus已向ACCC告知法院強制執行令,詳細說明它將對受影響客戶采取的補救措施。
這些補救措施包括,退款、更改網速套餐、提供折扣,以及允許客戶不用支付違約金就退出合約。
Optus還被要求與客戶核實,在四個星期內聯係他們,討論更換新NBN套餐事宜,查看他們是否收到宣傳網速。
如果在檢查過程中,客戶的速度低於宣傳速度,該電信公司將需要通知他們並提供補救措施。
然而,ACCC警告道,如果客戶退出他們的Optus合同,換成另一個網絡供應商,他們可能也不會獲得更快的速度。
Optus將於3月2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或信件聯係受影響的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