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機4年後可假釋。(澳洲廣播公司圖片)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道,2012年9月在霍頓(Houghton)的東北路(North East Road),68歲的Trevor Bird駕駛小貨車,被逆行汽車撞死。肇事司機名為Bo Xi Li,時年30歲。
Li被控1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3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罪名,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據了解,肇事汽車當時時速達到104公裹。
死者伴侶Timea Dixon當時也在小貨車上,被撞受傷。肇事車輛中的另外兩位乘客也受到傷害。
根據南澳叁週前生效的量刑法最新修正案,法官Michael Boylan今天判處Li在傢監禁5年。
法官表示,由於Li過去也有違反交通規則,而且毫無悔意,“並不打算”判處緩刑。
“我們社區完全無法接受像妳這樣的魯莽行為。
“這是嚴重違法,法庭量刑需要反映這一點。”
法官承認Bird之死給他的傢人和伴侶帶來傷痛。
“無論說什麼或者做什麼都不能減輕這種痛楚。”
Dixon在庭外表示,肇事司機可以在傢舒舒服服地服刑,她感到非常憤怒。
“5年在傢監禁根本無法瀰補他的罪行。
“而且他從未顯示悔意。他帶走了一條生命,傷害了其他人,但毫不在乎。”
在傢監禁期間,Li需要穿戴電子監控裝置,工作或緊急情況可以走出傢門。
Dixon表示:“他(在犯罪後)仍可以工作,可以跟太太一起睡覺,可以跟孩子一起玩耍。”
Li表示將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