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聯社報道,此案先後經過了4次開庭審判。在第四次開審時,陪審團在經過了長達8天的審議之後,裁定現年54歲的謝連斌在2009年7月18日謀殺5人的罪名成立,他於去年2月13日被判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
謝連斌提出上訴
案髮現場血迹斑斑
謝連斌被指當天趁夜潛入妻子林姝(Shu Lin)的哥哥林暋(Min Lin)位於悉尼(Sydney)北葉坪(North Epping)的傢裹,在各人的臥室裹,分別用鈍器殺死了45歲的林暋和他43歲的妻子林雲麗(Lily Lin),以及他們12歲及9歲的兒子林涵(Henry)和林濤(Terry),還有林雲麗39歲的妹妹林雲彬(Irene Lin)。警方認為這5人遭人使用連在繩子上、類似於榔頭的凶器所擊殺,他們的頭部都受傷嚴重。
法官在宣判時也曾指出此案“非常血腥”,“多名死者的臥室裹當時血迹斑斑”。
被指對侄女懷有性企圖
林傢的大女兒林珺(Brenda)當時在新喀裹多尼亞遊學,而在傢人遇害後,她搬去與謝連斌及林姝同住。後來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林珺曾出庭作證稱自己經常遭謝連斌性侵犯,而檢方認為,謝連斌的作案動機之一就是出於對林珺的性慾。此外,還包括了金錢動機,以及覺得自己在傢不受待見引髮對林暋的仇視等。
妻子:他是無辜的
警方直到2011年5月才逮捕謝連斌,在獲得嚴格限制條件的保釋之前,他被關押了多年,警方至今沒有找到作案凶器,辯方也一直指責控方缺乏關鍵性的證據。謝連斌則一直都堅稱自己並非凶手,他的妻子也堅信他的清白。在陪審團宣布謝連斌罪名成立時,林姝曾當庭大喊“他是無辜的”。
不過謝連斌的老丈人和丈母娘則堅持認為殺死兒子林暋一傢的,就是自己的女婿謝連斌。
謝連斌的上訴今日在刑事上訴庭短暫過堂,下次過堂將是在本月13日。